燕赵晚报:《新五环之歌》被诉的警示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牡丹之歌》著作权方这次不是起诉著名相声演员岳云鹏在几年之前改编演唱并红遍大江南北的《五环之歌》,而是起诉最近岳云鹏为美团演唱的广告歌曲《新五环之歌》,认为《新五环之歌》这首广告歌曲侵犯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虽然《新五环之歌》与《五环之歌》这两首歌都是由岳云鹏演唱,都改编自《牡丹之歌》,但这是歌词完全不同的两首歌曲。

实际上从蒋大为以非正式方式许可岳云鹏改编《牡丹之歌》的初衷和出发点来看,是为了艺术。而且,只是允许岳云鹏将《牡丹之歌》改编成已经红火的《五环之歌》,没有允许岳云鹏将《牡丹之歌》改编成其他歌曲。但这一次,岳云鹏或者与之存在商业合作的美团,将《牡丹之歌》改编成的是一首广告歌曲《新五环之歌》,与艺术毫无关系,完全是商业行为,这实质上是把别人当初的善意当成自己耍流氓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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