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處方藥或將開禁,保健品還能獨佔電商鰲頭嗎?

轉自:中國企業家雜誌,粟靈

網售處方藥或將開禁,保健品還能獨佔電商鰲頭嗎?

雖然中國究竟有多少ED患者,目前仍有爭議。但以下具有相關性的數據,絕對真實。

根據京東公佈,過去兩年時間裡,京東大藥房上最暢銷的品類都是補腎壯陽藥品,2017年,佔了總銷售額的20.1%。而在其增速品類排行榜中,“男性、泌尿”類也佔了第一名。

當然,造成上述結果的原因,除了補益養生類藥品本身受歡迎之外,更重要的還是網售處方藥目前仍被禁止,後者才是整個藥品市場的主力軍。

近日,有消息稱,國家藥監局擬公佈《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允許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

隨著2018年4月25日國務院發佈《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互聯網醫療行業在寒冬過後開始復甦。而文件中關於完善“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的要求,也使得網售處方藥解禁的呼聲高漲。

實際上,在網售處方藥成為現實之前,為了讓藥事服務加上互聯網,處方外流正在成為大勢所趨。而這一領域,也正在成為藥企、連鎖藥店、互聯網巨頭、互聯網醫療公司等爭搶的賽道。

網售處方藥之困

網售處方藥或將開禁,保健品還能獨佔電商鰲頭嗎?

2017年11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發佈《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仔細研讀其中內容,他認識到處方藥線上銷售的解禁並不樂觀。

2015年,從1號店退出以後,他與搭檔劉峻嶺一起收購了1號店旗下的醫藥板塊——壹藥網(後更名為1藥網),轉戰醫藥健康領域,並迅速將之做到醫藥電商的第一梯隊。彼時的他們,正憧憬著網售處方藥解禁可能帶來的行業劇變。

就在一年前的2014年5月,CFDA曾經公佈過一版《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第八條明確提出:互聯網藥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處方的標準、格式、有效期等,應當符合處方管理的有關規定。這被業界解讀為明確B2C平臺可以銷售處方藥。

彼時的統計報告顯示,我國各類藥物約1.5萬種,OTC(非處方藥)的市場規模為1783億元,相較於商務部公佈的全年藥品流通行業銷售總額逾1.3萬億元,僅佔13.7%。“佔整個藥品市場超過85%的處方藥將被解除網售禁令”的消息,曾經轟動一時。

但這一政策動向很快遭到來自線下藥房的強烈反對。全國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子龍是其中最為著名的一個意見領袖。

“網上藥店的經營環境不完善,法規不健全,藥品管理法中沒有涉及網上藥品銷售的條款,各地准入條件、監管要求存在很大差異,專業化的物流體系缺失等等。而且,網售處方藥在多數發達國家也尚未全部放開。”謝子龍曾經多次提出關於加強網上藥品銷售監管的議案。

面對媒體,他也不斷呼籲,全面放開網上藥店需要有完善的配套法規作為基礎,不能讓市場在缺乏規則的條件下肆意生長。

一方面,他提議要有步驟地放開,僅在3-5家企業實施試點,同時建立正面清單,將一小部分處方藥在互聯網平臺上銷售;另一方面,他又緊鑼密鼓地建設著老百姓大藥房的網上藥店。

“互聯網的精神是不斷試錯,商業模式可以試錯,但藥不能試錯。”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對網售處方藥表達過謹慎的支持。

作為全國人大代表,他還曾專門提出將互聯網銷售的藥品納入醫療保險報銷的建議。禁止網售處方藥,網售藥不納入醫保,這是阻礙互聯網醫藥發展的最大的兩個政策障礙。

在各利益相關方的博弈下,2017年11月CFDA發佈《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禁止網售處方藥。

但僅僅5個月後,風向又變了。 在藥品供應保障服務方面,國務院明確要求:“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後,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探索醫療衛生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促進藥品網絡銷售和醫療物流配送等規範發展。”

在完全放開網售處方藥之前,處方外流成為現階段相關各方尚能接受的監管與發展的平衡點。

處方外流之爭

網售處方藥或將開禁,保健品還能獨佔電商鰲頭嗎?

在網售處方藥真正解禁之前,於剛退而求其次,加快了在處方外流領域的佈局。

政策一旦明朗,資本蜂擁而至。除了萬億規模的潛在市場,處方外流背後的關於醫療大數據的爭奪也日趨激烈。

百洋醫藥集團總裁宋青表示,易複診處方信息共享平臺的建立,將為建立“區域健康數據中心”、支持“網訂店取、網定店送”、搭建“慢病藥品福利管理(PBM)”醫保控費模式等提供專業的處方真實性核查依據。

微醫創始人廖傑遠剛剛在香港與馬化騰見了面。作為微醫僅次於廖傑遠本人的第二大股東,騰訊與微醫在醫療大數據上建立了戰略合作。處方共享平臺是其醫療大數據佈局的重要一環。

此外,阿里、京東也在佈局處方外流市場。而國大藥房、老百姓大藥房等線下藥店作為處方外流最後的承接方,一方面建立與其他入局者的合作,另一方面也加快了自身的佈局。

然而,資本狂歡下的處方外流依然面臨著現實的阻礙。

此種情況下,業界也擔心,處方共享後,藥企可能對醫生進行不正當營銷,“帶金開方”、統方等現象通過院外渠道逃避監管。

一系列關於安全性的監管問題,也在考驗著政策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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