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已婚男騷擾整3年?小姐姐微博怒掛對方隱私,警方這麼說……

日前,擁有20多萬粉絲的女網友@鯨書,在其微博上曝光了一件私事,自稱被一個陌生男人騷擾整整3年,忍無可忍之下,她決定不再躲藏,憤而反擊!

@鯨書的曝光

那麼,這名三十多歲的男子是如何騷擾她的呢?↓↓↓

被已婚男骚扰整3年?小姐姐微博怒挂对方隐私,警方这么说……

根據@鯨書的表述,該男子通過微博、電話騷擾她,還試圖去她拍戲的劇組堵她,問朋友要她的地址,讓@鯨書和他上床,給他生個孩子!一邊瘋狂追蹤騷擾,一邊又咒她死。

所有這些騷擾舉動,只因為他覺得@鯨書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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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鯨書曾拉黑過對方几十個賬號,忍無可忍之下,這才決定公開他的個人信息,除非他立刻道歉。

男子回應電話騷擾、辱罵等指控

在@鯨書發出反擊後,被指騷擾她三年的男子很快針對這些指控一一回應。

首先,他反訴@鯨書公佈其個人隱私違法,稱他因此遭遇到了網絡暴力,被網友們瘋狂謾罵,並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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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他開始一一回應:

1、如何認識?

他自稱是通過工作關係認識@鯨書的,而且反問,如果真的有騷擾,@鯨書當時的男友為何不跳出來?

2、“去劇組堵她”?

該男子稱當時公司搞團建活動,巧遇拍戲劇組,遠遠看了一會兒,並知道當時@鯨書並不在拍攝現場。

3、言語侮辱她?

該男子否認侮辱並請@鯨書公開相應的依據,而且指責@鯨書拒絕正常溝通才導致誤會加深。

4、“鍾情妄想”她?

男子不願詳說其中細節,反而責怪@鯨書沒有明確拒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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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鯨書報警並提出4點訴求

不接受毫無誠意的道歉和威脅

騷擾事件曝光後,@鯨書收到了來自該男子太太的私信,讓她不要破壞他們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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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在網友建議下,@鯨書報警,警方已受理。同時,提出了以下四點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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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鯨書表示將繼續提供證據給警方,也願意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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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道歉並反訴@鯨書誇大捏造

已婚男一邊道歉,一邊又反訴@鯨書誇大和捏造事實,並稱已諮詢律師,指出@鯨書的做法屬於侵犯個人隱私權和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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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進展

朝陽區警方已受理此案,隨後警方多次聯繫已婚男粉絲,但對方一直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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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件曝光以來,引起了眾多網友的持續關注。有網友也講述了自己曾有過的被騷擾經歷。

陳正正的貓kk:真的很能理解你的遭遇,我大一的時候就碰到過這種事情,對他禮貌的微笑就是喜歡,反感跟他講話被認成不好意思,罵人被看做撒嬌,天天短信轟炸你,全是臆想出來的內容,對這種神經病,真的零容忍,支持你!

midonara:我就遇到這種精神病,共事一年,騷擾十年。每天跟蹤我上下班,一天換無數號碼打電話,發各種噁心短信。報警連警察都說沒用。換過好多次號碼,連帶我的朋友都被騷擾。那些年用的最熟練的手機軟件就是手機衛士屏蔽軟件。想想當年還氣得發抖,心疼那個剛畢業才20幾歲的自己。

蒜黴糖:遇到過類似的事情,被騷擾大半年……辭職,離開工作的城市,扔掉了多年的微博和豆瓣賬號,換手機號郵箱支付寶等各種能換的賬號,發個狀態各種膽戰心驚總覺得有一雙眼睛在盯著看,過了兩三年都還有心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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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騷擾,

果真難以擺脫和維權嗎?

讓我們來聽聽律師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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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來支招

叫停騷擾,留存證據是唯一武器

上海嚴嫣律師事務所主任嚴嫣表示,2005年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就已明確規定了“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可是對於“性騷擾罪”的行為特徵沒有作出具體界定。

除此以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款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事實上,絕大多數遭受到性騷擾的女性都是投訴無門,難以維權。

嚴律師認為,@鯨書的遭遇如果屬實,那麼就是被“性騷擾”了——加害者以性慾為出發點的騷擾,以帶性暗示的言語動作,針對受害者並引發受害者抗拒反應。

@鯨書所遭遇的,是網絡性騷擾,加害者通過各種互聯網社交渠道,以滿足性慾為目的進行騷擾信息的傳達。這種性騷擾對受害者而言,似乎更猖狂、更公開、更傷害!鯨書三年來的隱忍、迴避,並沒有勸退加害方,而是換回加害方數十次的變身和攻擊。

這種傷害,於受害方的感受而言,就算是報警求助,僅僅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小懲大戒,恐怕也是杯水車薪的。所以,她決定反抗。而她的反抗,同樣以網絡的方式,曝光事件、人物、聯繫方式,進而自然而然的形成了“人肉”!顯然,這樣以惡制惡的方法“見效”了。

不過嚴律師也表示,@鯨書的反抗風險極大。網絡輿論甚至是網絡暴力一旦掀起,往往難以駕馭。曝光事件,尤其是人物及聯繫方式,這恐怕也是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即便是加害方、哪怕是犯人、罪人,其實他依然享有基本的人權,比如隱私權。

假如@鯨書所講有所誇張,甚至有所杜撰,那麼這樣的曝光行為將會涉嫌侵犯名譽權,甚至涉嫌誹謗,嚴重的構成誹謗罪。當然,這取決於,@鯨書與這所謂的加害方三年來究竟是不是一場難以容忍的“性騷擾”。

最後,

普法君想提醒小姐姐們,

在遇到讓你無法接受的騷擾時,

切記不要軟弱怕事,

保留好所有的相關證據,

第一時間報警!

這才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武器!

轉發提醒更多人!

來源丨新聞晨報、新浪微博、廣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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