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的女生沒有好下場?”

前幾天收到了這麼一條消息,一個讀者問我:“大力,友情該在乎嗎?”

這個問法讓我覺得很有趣,在乎有什麼該不該呢,如果在乎,就大大方方地承認“我就是在乎了”,有什麼顧慮呢,竟然需要用到“該”這種詞。想來想去,大抵是一些人覺得......在乎是一件需要非常謹慎的事兒吧。

我捏著手機,突然好感慨,我發現大家已經越來越不敢表達自己的在乎了。

認識一個男孩子,人也不壞,但跟異性朋友聊天的時候,會隨口撩一撩,比如會對我說“你怎麼不找我聊天,等你好久了哦”,也就是說來圖個好玩兒,總之他嘴巴不嚴的,連“喜歡”都可以漫山遍野地講。

他很喜歡一個女孩子,最近跟她在曖昧期,兩人異地,成天聊,但都......不敢確認身份,女孩子週末的時候說想去喝點兒酒,他說:“嗯,去呀。”

然後週末他找我說,現在覺得擔驚受怕,她會不會在酒吧認識別的男孩子哦。我說你活該,你為什麼不直說,“我不想讓你去酒吧,我不想讓你看上別的人”,就這樣說出來,不可以嗎。

他說,已經好久沒跟人認認真真講過類似於“我好在乎你啊”這種話了,太傻氣了,雖然......真的很想這麼講。

  • 可是,在乎一個人,有錯嗎?在乎一個人,就該讓那個人知道啊。

我們好像越來越覺得“在乎”是一件丟臉的事兒——比如“主動的女生不會被珍惜”、“主動的女生沒有好下場”——類似這樣的話越來越多。

我們遇見喜歡的人,卻死活不敢說“你對我而言很特別”,好像說出來就輸了,就掉價。我們有時候還在乎著一個人,卻要故意提分手,分手過後想挽留又不敢開口,哪怕是相愛,我們也畏畏縮縮,彷彿給彼此設置了一場比賽,誰更認真,誰就更遜,我們都要爭相表現得瀟灑、優雅、隨時可以全身而退,好像這樣就贏了。

能贏到什麼呢?

我只覺得,當我喜歡一個人,卻選擇了不向他靠近的時候,我什麼都贏不到。

“主動的女生沒有好下場?”

02

一個姑娘跟我說,她前陣子跟男朋友分手了。

她說,男朋友那幾天回她消息總是回得很慢,讓她覺得自己很不受尊重,於是跟他大鬧一場。男朋友解釋說是工作原因,她沒信,固執地跟他提了分手。

分完手她很後悔,悄悄跑去找男朋友的同事打聽,才知道那幾天他們公司是真的忙,男朋友沒有騙她。

唉。想挽回就挽回啊,就告訴他“我也不想跟你分手,我真的很在乎你啊”,能怎麼樣呢?

不敢表達自己的在乎,是很多人的短板。

“主動的女生沒有好下場?”

03

我們習慣了把自尊高高地疊起來,像疊上一堵牆,你隱沒在裡面。你害怕對人表露心意,尤其害怕讓別人知道“你真的很在乎”,你不想讓一個人離開,可他準備離開的時候,你對他說:“走呀,沒關係。”

你很在乎,太在乎了,你很“有所謂”,但你告訴自己必須表現得比別人更無所謂,他對你說“我覺得我們應該談談”,你就直接講:“你就是想分手了吧?反正我無所謂,分吧。”

——你很捨不得他,但你更捨不得自己的傲氣。

你幻想著他是率先放下傲氣的那個人,他會衝過來,不顧一切地衝過來,像電影裡一樣,冒著瓢潑大雨,跑過好幾條街區,一身慌亂,只為挽回你。

你渴望著他把狼狽至極的自己暴露給你,全盤攤開給你,卻率先把自己藏得好好的,讓自己看起來毫不在乎,彷彿無法被愛侵入。

你什麼都敢往外講,偏偏害怕表露自己的“在乎”。

“主動的女生沒有好下場?”

但...告訴別人你很在乎他,丟臉嗎?一點也不。

我對自己最滿意的地方,是18歲我可以直截了當對一個人說“我不想離開你”,22歲我還是敢直截了當對一個人說“我不想離開你”,我不覺得這很低賤,怎麼了,對人產生留戀是不可以的嗎,非常喜歡一個人,是不可以的嗎?

  • 我很喜歡一個人,喜歡得不得了,就代表我廉價嗎?

沒有吧。

我跟你們講,一個人誠懇的坦白完全可以打動另一個人,而當一個人故意把自己藏起來了,別人完全可以扭頭走開。你說“無所謂”,別人也只能覺得你無所謂了,非要別人“打碎重重阻礙”奔向你嗎?很浪漫,

但……生活不是電影,我們願意為愛付出的代價總是有限。

你把脆弱,把“我真的需要你”暴露出去,不代表你輸。

很多人嘲笑真心,可我仍然覺得真心可貴。

有句話毒辣卻寫實:

多數感情苦惱,不過是庸人自擾。我們就少一些言不由衷的謊話不行麼,如果你愛一個人,就讓他知道你很愛他,對他有十二分的愛就告訴他,對,這就是十二分,這十二分就在我這裡,要不要是你的選擇。

有人會說,太愛一個人不能讓他知道,會不被他珍惜。但,你們想想,需要你“表現得不在乎”去維持體面的感情,會是真正的喜歡嗎?對不喜歡你的人表現出“我也不怎麼喜歡你哦”,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你想過嗎,真正喜歡你的人,只會因為你表露了對他的在乎而更珍惜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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