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要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

會計要素是指根據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特徵對財務會計對象所做的的基本分類。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將會計要素劃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六類,此六類構成了企業財務的全部。其中,前三類屬於反映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後三類屬於反映經營成果的會計要素,在利潤表中列示。

(一)資產

1、資產的特徵:(1)資產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2)資產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3)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2.資產的確認條件:(1)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2)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3.資產的分類: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二)負債

1.負債的特徵:(1)負債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2)負債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3)負債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2.負債的確認條件:(1)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2)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3.負債的分類: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三)所有者權益

1.所有者權益的特徵:(1)除非發生減資、清算或分派現金股利,企業不需要償還所有者權益;(2)企業清算時,只有在清償所有的負債後,所有者權益才返還給所有者;(3)所有者憑藉所有者權益能夠參與企業利潤的分配。

2.所有者權益的確認條件:所有者權益的確認、計量主要取決於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其他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所有者權益在數量上等於企業資產總額扣除債權人權益後的淨額,即為企業的淨資產,反映所有者(股東)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

3.所有者權益的分類: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具體表現為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含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四)收入

1.收入的特徵:(1)收入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2)收入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增加;(3)收入是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2.收入的確認條件:(1)與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應當很可能流入企業;(2)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的結果會導致資產的增加或者負債的減少;(3)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

3.收入的分類: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五)費用

1.費用的特徵:(1)費用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2)費用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的減少;(3)費用是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2.費用的確認條件:(1)與費用相關的經濟利益應當很可能流出企業;(2)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結果會導致資產的減少或者負債的增加;(3)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

3.費用的分類:生產費用與期間費用。

(六)利潤

1.利潤 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反映收入減去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減去損失後的淨額。

2.利潤的確認 主要依賴於收入和費用,以及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的確認,其金額的確定也主要取決於收入、費用、利得、損失金額的計量。

3.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淨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和損失等。其中,收入減去費用後的淨額反映企業日常活動的經營業績;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和損失反映企業非日常活動的業績。

會計要素內容示意圖:

會計要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

會計要素內容示意圖

(七)會計要素關係具體如下:

1.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2.所有者權益=資本+利潤;

3.利潤=收入-費用;

4.資產+費用(成本)=負債+資本+收入;

5.資產類科目餘額+成本類科目餘額 = 負債類科目餘額+所有者權益類科目餘額 +損益類科目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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