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海南省檢察機關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2018年度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為不斷完善檢察機關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推動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根據《海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海南省檢察機關計劃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職位及名額

海南省各級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招錄名額548名。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2年6月7日至2000年6月7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身心健康;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被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辭退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及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招考職位、招考名額、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2018年度海南省檢察機關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件),報考人員可下載查閱。對《職位表》中的有關問題需要諮詢時,請與海南省檢察機關政工部門聯繫。

(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網站(http://www.hi.jcy.gov.cn/),進入“聘用制書記員網上報名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期間登錄報名管理系統進行註冊,填寫、提交報考申請,並同時上傳身份證、畢業證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片(2寸jpg格式,5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屬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可上傳貼有本人照片並加蓋院校系公章的證明。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招考公告等,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並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查詢報名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8年6月9日8∶00至15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管理系統,查詢報名是否通過。報名成功,不得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未通過的,應按提示補充材料並重新提交申請。

3.職位核減:無人報考或僅有1人報考的職位予以核減。

4.打印准考證。請於2018年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6:00登錄報名管理系統打印報名表和准考證。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麵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檢察機關聘用制書記員應具備的政治、法律素養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2.筆試時間、地點:2018年6月30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

3.筆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報考人員通過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在本職位中筆試成績的排名。

(二)面試

1.面試人選。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招考名額與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為1∶2。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招錄名額。

2.資格審查。面試前,由海南各級檢察機關政工部門對進入面試範圍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提供下列材料:(1)報名表;(2)准考證;(3)身份證;(4)學歷學位證書(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到畢業證書的,需出具學校的證明);(5)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6)職位條件要求應具有的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材料;(7)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資格審查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複印件,審核後保留複印件,退回原件。

3.少數民族語言、本地方言測試。對要求通曉少數民族語言、本地方言職位的面試人選,面試前進行語言測試,測試通過後方可參加面試,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4.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等在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網站(天涯正義網)發佈。

5.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根據需要劃定。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6.考試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為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之和,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綜合成績名次;筆試和麵試成績均相同時,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確定綜合成績名次。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均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進行。

六、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網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實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新聘用的書記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首次簽訂3年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係。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書記員所需經費由海南省財政統一保障,納入檢察機關年度預算。聘用制書記員實行分級管理,共分為六級,工資待遇包括基本工資(含五險一金,不含單位繳納部分)、等級工資、績效工資三部分。具體薪酬標準根據《勞動法》以及海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狀況等因素確定,並進行動態調整。

八、其他事項

(一)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錄工作信息,保持聯繫電話暢通。

(二)在招聘過程中出現自願放棄相應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規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四)諮詢電話:(0898)65315293

1.2018年度海南省檢察機關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職位表

2.海南省各級檢察機關諮詢聯繫表

3.2018年度海南省檢察機關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招錄專業參考目錄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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