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刑事執行檢察官,這份新時代工作指南請查收!

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官,这份新时代工作指南请查收!

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官,这份新时代工作指南请查收!

規範監督,加強辦案。今後,全國1.4萬餘名刑事執行檢察官將以這八個字為總要求,以司法辦案為中心,開展刑事執行檢察工作。

把“改造好”罪犯納入監督視野,

最大限度降低“又犯罪”比例

據介紹,多年來,刑事執行檢察部門注重對監管場所違法犯罪行為現象的監督糾正,而對造成這些行為現象的深層次問題原因研究分析不夠、監督糾正不夠,對是否依法開展改造、將罪犯改造成新人履行監督職責不夠。

今後,刑事執行檢察將圍繞兩條工作主線展開。

➤一是維護刑事被執行人合法權益,這是尊重與保障人權的憲法規定在刑事訴訟和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中的具體體現;

➤二是促進實現刑事執行法律功能,通過刑事執行檢察活動,保障實現刑事執行的目標任務。

這位負責人表示,要努力實現兩條工作主線有機結合。他認為:“維護被執行人合法權益針對的是‘人’,促進實現刑事執行法律功能針對的是‘事’,兩者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互相交織、難以切割。”

巡迴檢察與派駐檢察、

專項檢察與常規檢察、

巡視檢察與同級檢察相結合

檢察方式是將靜態的法律轉化為動態行為的途徑。經過多年探索創新,刑事執行檢察逐步總結形成了巡迴檢察與派駐檢察相結合、專項檢察與常規檢察相結合、巡視檢察與同級檢察相結合三組基本檢察方式。

“這三組基本檢察方式取得了較好效果,同時也需要繼續深化和加強。”最高檢刑事執行檢察廳負責人說。

針對為何要繼續深化和加強,這位負責人進行了具體解釋——

根據監督對象、環節的不同,採取巡迴檢察與派駐檢察相結合,可以充分發揮兩種檢察方式的優勢。下一步,刑事執行檢察將在監獄檢察中探索開展巡迴檢察,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和社區矯正執行等場所也可以採用不定期巡迴檢察。

考慮到刑事執行檢察點多線長面廣事多,常規任務很重,因此把專項檢察和常規檢察有機結合,注重突出問題,適時調整工作重心。這位負責人特別指出,專項活動要解決的必須是不採取集中的方式很難解決的突出問題,否則就沒有必要打斷常規檢察工作節奏、方式來專門解決。同時,專項活動不宜過多、過頻,否則容易產生懈怠、麻痺甚至應付、搪塞等問題,達不到預期效果。

關於採取巡視檢察與同級檢察相結合方式開展監督工作,其原因主要是根據我國檢察機關機構設置特點,刑事執行檢察主要是同級對應檢察。而巡視檢察是上級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組織專門力量,對特定監管場所刑事執行活動以及刑事執行檢察工作進行隨機檢察的方式,有助於突破同級和派駐檢察侷限,以更權威、靈活方式提升監督質效。

確定四項核心業務,

通過辦案釋放監督工作正能量

當前,刑事執行檢察面臨的突出問題,是業務範圍廣、工作任務重、質效要求高、資源保障弱。對此,最高檢要求,開展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既要統籌安排,又要把握主要矛盾,注重抓重點。

“根據法律規定和當前強化監督的實際需要,我們當前確定了四項核心業務,包括羈押必要性審查、刑罰變更執行監督、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和刑事執行職務行為監管。”最高檢刑事執行檢察廳負責人介紹說。

據介紹,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既是刑訴法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一項有效救濟途徑。通過羈押必要性審查,每年有5萬多名在押人員變更了強制措施,既保護了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也減少了看守所羈押量,降低了訴訟成本。“所以在看守所檢察業務中,一定要把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這位負責人說。

而在刑罰執行檢察業務中,最高檢要求把刑罰變更執行監督作為核心業務之一。這位負責人解釋說,這是因為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是罪犯最關注、最涉及切身利益、最容易影響教育改造成果的突出方面,既是監督的重點,也是社會關注焦點。

提到監外執行,這位負責人指出,當前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五種人”(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犯)的矯正管理還不完全到位,一部分人員脫管漏管,嚴重損毀了法律尊嚴,影響了社區矯正效果,有必要加強監督力度。

“要積極開展對刑事執行職務行為的法律監督工作。”這位負責人表示,要注意區分線索的不同性質作出不同的處理,加強與監察機關的工作銜接。

這位負責人還介紹說,刑事執行檢察工作還將強化五項基礎建設、樹立六個工作理念,推動新時代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實現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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