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可以休幾天到底怎麼計算?累計工作年數不是自然年限!

年假可以休幾天到底怎麼計算?累計工作年數不是自然年限!

王麗因為孩子感冒,計劃請休年假以方便在家照顧孩子。然而,在核算具體的年休假天數時。王麗和公司HR產生了分歧。王麗說,自己是2007年本科畢業開始工作,到2018年已經滿10年,依法可以按照10天標準享受帶薪年休假。HR則主張,王麗雖然2007年畢業開始工作,但2010年至2012年,王麗為了照顧孩子,一直做家庭主婦,並未就業。因此,截至2018年,王麗的工齡並不滿10年,依法僅能享有5天的年休假。該HR的說法對嗎?

【法律解析】

年休假天數是與職工累計工作年限直接掛鉤的,法定年休假制度中的“1年”、“10年”、“20年”是指職工累計工作的實際年限,而不是指從職工開始工作年份起計算的自然年限。故該公司HR的說法並無不妥,王麗只能享受5天年休假。

【法律鏈接】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