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补助毕业后直接入编!湖州定向招录111人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局、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8〕18号)要求, 2018年我市继续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

01定向培养计划

2018年我市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111名,其中本科63名,专科48名。

本科:湖州师范学院临床医学专业41名、杭州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11名、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医学专业10名,杭州医学院儿科专业1名。

专科:湖州师范学院临床医学专业48名。

2018年湖州市定向培养

基层卫生人才招生计划表

学费补助毕业后直接入编!湖州定向招录111人

02定向培养岗位方向

面向农村社区岗位培养(指县以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不包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03招录与招聘

2018年,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养的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专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三段分数线。我市各专业定向培养原则上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

学费补助毕业后直接入编!湖州定向招录111人

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的县区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114号)要求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给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三)各招生院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前,将各县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四)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需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区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04学费补助标准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定向培养生,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由各县区政府在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到岗就业后按本科不少于4.6万元/5年/人、专科不少于2.6万元/5年/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05就业与待遇

2018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我市各县区协议所在农村社区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各县区卫计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定向培养生在农村社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

定向培养生毕业后不回各县区农村社区工作的,应当返还政府实际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经费及相关费用,同时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随着健康湖州建设的深入推进,基层卫生工作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前两年的报名情况来看,农村基层卫生定向培养受到了广大考生的高度关注,已经成为一个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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