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溫克旗人民檢察院 考察調研滿洲里院“捕訴一體化”

鄂溫克旗人民檢察院 考察調研滿洲里院“捕訴一體化”

近日,鄂溫克旗人民檢察院就我院為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開展的“捕訴一體化”工作進行考察調研。鄂溫克旗院分管檢察長敖嶺、乃日拉圖及其幹警參加本次調研會。我院分管檢察長吳強主持會議,偵監、公訴負責人及內勤參加會議。

我院副檢察長吳強指出滿洲里院“捕訴一體化”工作是深化檢察改革新形勢下的一項創新工作,是在司法辦案責任制、案多人少背景下所開展的一項旨在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辦案效率、保障案件質量的創優工作。此次調研會以我院一年半以來開展“捕訴一體化”的實際工作情況作為彙報依據,就經驗做法、制度流程與鄂溫克旗院進行交流。

偵監業務負責人表示“捕訴一體化”簡單說就是“誰批捕誰起訴”,並就我院一年半以來開展“捕訴一體化”具體做法、機構設置、崗位職責制度、已取得的成效及現階段的不足予以彙報。並對如何進行事務性管理、進行核心數據考核、科學設置考評機制進行績效考核、案件分配、輪案方式等實際辦案中常見問題進行闡述。通過“捕訴一體化”辦案模式能夠及時引導偵查機關進行取證、完善偵查階段的瑕疵證據,減少審查起訴階段案件退回補充偵查,有效提升案件質量。同時由於員額制改革,在面對員額檢察官較少的基層院能夠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的壓力、緩解辦案節奏。公訴業務負責人指出“捕訴一體化”辦案模式使得人員重新整合、辦案力量充足,偵查能力較以往有明顯提高。對於一些重大、疑難、複雜的案件能夠及時提前介入偵查,在保障案件質量的情況下實現案件的順利流轉。偵監、公訴業務認定證據的標準、角度不同,“捕訴一體化”辦案機制下的檢察官聯席會議制度能夠針對案件進行專業探討,實現了辦案人員相互學習、相互融合。通過在此模式下的員額檢察官及其輔助人員全程參與案件的批捕、起訴、庭審工作,也有助於培養一批專業、優秀的刑事檢察人才。

吳強副檢察長指出我院“捕訴一體化”是構建批捕服務於起訴、捕訴服務於審判的辦案機制,避免檢察機關人員內部消耗。檢察機關的批捕權與起訴權仍然存在,只是由同一名員額檢察官行使。在錯案責任追究、非法證據排除制度約束下,同樣注重內部監督,如通過“不捕”“不訴”案件決定權上劃、“誰批捕誰起訴誰擔責”、檢察官聯席會議、檢察委員會會議等制度實現監督制約。此種模式下有利於調動辦案積極性、縮短辦案週期、提升案件質量。

鄂溫克旗院副檢察長敖嶺、乃日拉圖表示,通過聽取此次調研彙報獲益匪淺,並從我院“捕訴一體化”的推行中切實瞭解到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地有力監督、案件證據質量進一步提升。鄂溫克旗院幹警後就 “捕訴一體化”實行中可能遇到的案件分配、成立專業化辦案組等問題與我院幹警進行互動、交流。

“捕訴一體化”工作是檢察機關在新形勢下聚焦主業主責、實事求是的業務創新,是適應辦案責任制等刑事制度改革背景下的一種選擇。通過“捕訴一體化”發揮批捕、起訴職能作用,形成證據合力,共同促進案件質量的提升,有效打擊犯罪、更好地解決人民群眾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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