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普陀區2018年度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工作開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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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區

2018年度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

申報工作開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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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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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依據

2018年度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相關工作,以《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府規〔2018〕5號)(附件1)、《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18-2019年)》(附件2)等文件為依據。

二、項目申報

1、項目單位符合基本條件:

①在本市依法設立的,且稅收徵管關係在普陀區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分支機構除外);

②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

③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和區域貢獻;

④能夠接受項目庫管理,在獲得專項資金扶持後能夠接受事中事後管理。

2、申報項目符合基本條件:

①符合引導資金重點支持領域,不存在按規定不予受理的情況(附件2);

②經核定的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

③必須是在建的項目;

④項目單位有引導資金支持但尚未驗收的項目,需待項目通過驗收後再申報新的項目,此外,項目單位存在驗收不通過的項目,自項目核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報新的項目。

3、表格下載:

www.shdrc.gov.cn“政務大廳-表格下載”)下載,並按要求準備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項目建設實施地點的場地證明、項目單位近三年財務報表及上年度審計報告、自籌資金出資證明等項目其他相關材料。

三、材料提交

1、受理方式:

項目單位可到所在地區的投促分中心現場提交紙質版材料(膠裝成冊,一式三份)。

分中心受理後,請將項目電子版材料(項目申請表WORD文件、基本信息表EXCEL文件和紙質附件材料掃描件PDF文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2、受理時間:

本輪申報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27日。逾期受理的項目,根據市有關通知要求,納入項目庫管理,下一年度另行組織開展區級專家評審。

諮詢聯繫人:

鄔民樂、尹欣、姜凱迪

52564588-2349、2321、2324

受理聯繫人:

長風投促中心

長壽投促中心

長征投促中心

桃浦投促中心

真如投促中心

請“閱讀附件”下載

1.《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府規〔2018〕5號)

2.《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18-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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