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唐“11·20”樁機傾倒事故調查報告出爐 8人被追刑責

大眾網聊城6月19日訊 近日,聊城市安監局公佈了《聊城市東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高唐縣尚品·福城三期項目“11·20”較大樁機傾倒事故調查報告》,根據該報告,共有8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6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處罰,1人被問責。

2017年11月20日20時左右,高唐縣尚品·福城三期項目2#樓,在進行打樁作業過程中樁機傾倒,砸中臨近的施工現場員工宿舍板房,致板房坍塌,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550餘萬元。

經調查分析認定,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施工項目非法建設、現場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施工人員在整體南高北低、未作處理的鬆軟地面上進行樁基作業,且未對樁機鑽桿上部存在的大量泥土進行清理,導致樁機重心偏高、失衡傾倒後砸塌員工宿舍板房。

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為聊城市東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違法出租資質,施工隊伍違法承攬工程,嚴重缺乏現場安全管理。建設單位趕工期、搶進度,進行非法建設。高唐縣城市管理局對非法建設項目查處不力。高唐縣城市管理局雖然先後兩次對該項目下達《責令停工通知書》,但未進一步採取其他有效行政強制措施,致使該項目一直未停止非法建設。 魚丘湖街道辦事處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協管職責落實不到位。高唐縣人民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領導不力。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真正落實到位。

報告建議,將包括高唐縣海盛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工程部經理、高唐縣海盛置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在內的8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予高唐縣城市管理局局長張洪偉、高唐縣魚丘湖街道辦事處城建辦主任劉洪新等6人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處罰。對高唐縣副縣長韓子民進行書面誡勉。對聊城市東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高唐縣海盛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分別給予罰款70萬元的行政處罰。問責高唐縣城市管理局、高唐縣魚丘湖街道辦事處、高唐縣人民政府、聊城市住建局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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