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執法將重點開展6個專項行動

重點區域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專項行動。繼續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開展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並將督查範圍擴展至汾渭平原地區。重點督查“散亂汙”企業及集群整治、燃煤小鍋爐淘汰、重點行業特別排放限值和錯峰生產執行、清潔能源替代、機動車排放整治、重點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執行等。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2017-2019年,用3年的時間,完成全國所有縣級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重點督查“劃”(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誌設立)、“治”(保護區內環境違法問題整治)任務完成情況。2018年長江經濟帶11省(市)完成縣級以上城市水源地整治,其他地區完成地級以上城市水源地整治。

限制進口類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專項行動。自2018年起連續三年對限制進口類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持續打擊。2018年,一是對申請進口許可證的企業至少開展五次專項執法檢查,全面查處企業各項環境違法行為;二是對2017年專項行動已處理處罰的1057家企業的環境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行動。組織調配執法、監測人員和行業技術專家,在全國範圍內對已建成投產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開展專項行動,重點整治大氣汙染物超標排放、惡臭擾民等問題。2018年按照分類指導、一企一策的原則,實施“三個一批計劃”,即:督促一批運行不穩定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提高管理水平,治理和升級改造一批設備相對陳舊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關閉一批技術落後、治理無望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

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行為專項行動。從2018年起連續三年,組織開展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行為專項行動。2018年針對長江經濟帶11省 (市),對重點行業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開展現場檢查,配合公安機關查處一批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大案要案,堅決遏制危險廢物、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案件多發態勢。

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2018年,對照透明度、溶解氧、氧化還原電位、氨氮等4項水質指標,結合黑臭水體整治實質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36個重點城市以及地級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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