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關於敦促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和發動群眾舉報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精神,徹底掃除我市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現象,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現就敦促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和發動群眾舉報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是指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涉嫌開設賭場、敲詐勒索、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強迫賣淫、組織賣淫、強迫交易、非法持有槍支等涉惡犯罪的人員。

二、凡是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以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為非作惡的,將依法從嚴懲處。對於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充當“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將堅決依法依紀查處,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三、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窩藏、包庇黑惡勢力犯罪人員或者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黑惡勢力犯罪人員到案後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並經查證屬實,以及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並經查證屬實,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積極配合偵查、起訴、審判工作,在查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結構和組織者、領導者的地位作用,組織實施的重大犯罪事實,追繳、沒收贓款贓物,打擊“保護傘”等方面提供重要線索和證據,經查證屬實的,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四、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黑涉惡犯罪和“村霸”等突出問題,對在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予以獎勵。政法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

舉報電話:0766—8130153

傳真:0766—8130152

郵箱:[email protected]

雲浮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雲浮市云城區金豐一路一號(雲浮市公安局501室)

雲浮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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