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縣與昌邑區

昌邑縣與昌邑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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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自《吉林省地名地情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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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邑區為吉林市轄區,在吉林市區中部,北和東與龍潭區隔江相望,南至吉林大橋與船營區相連,西依煙臺山,松花江從南、東、北三面環流,形成自然區界,呈琵琶形街區式聚落。吉沈、吉長和吉圖三條鐵路以吉林火車站為交匯點,形成不規整的彎曲T字形,由中部和北部穿過,將全區分割為三塊。

  吉林市昌邑區的名稱淵源於山東省的昌邑縣。據山東《昌邑縣誌》載:昌邑縣“北瀕大海(渤海萊州灣),南繞濰河……土狹而府,役繁而重,田半為執役者所侵奪,田去稅存,徵輸日迫。”1691年(清康熙三十年),“秋蝗又生,春飢有流民。”“四十二年霪雨害禾,四十三年大飢,子女鬻販人相食,白骨枕籍大疫……少壯者望風而投,老弱者垂手待斃。”

  又據《東北地史講義》載:“1744年(清乾隆、九年),直、魯、豫各省大旱,清政府允饑民出關。”由於災多而頻,加之“乾隆之季,清廷禁令漸弛……因滿人不嫻農商兩業,勢不能不籍漢人以通有無,謀植也。”“關外旗人、莊主,他們需要招徠更多勞力,地方官也希望助民開墾,增加稅入”,因而有大量饑民“闖關東”謀生。在這種情況下,從山東昌邑縣徐家官莊、下西營莊、李家都莊等地來的饑民逃荒至此。據徐、孫、李三姓宗譜考,清乾隆年間,徐韶、孫自範、李景順三戶各一支,攜兒女,手提肩擔,逃荒至吉林,聚居在城東這塊尚無人煙的地方。他們搭起茅草屋安家,作旗人佃戶墾殖。在他們的先行牽引下,昌邑縣的鄉里相繼來投,人戶漸增。昌邑屯是清乾隆九年後形成的,距吉林城東2.5公里。到19世紀中葉,昌邑屯已成為城東郊諸屯落中最大的聚落。因為多是山東省昌邑縣人,建聚落者為紀念家鄉,故稱此地為昌邑屯。

  1936年成立吉林市時,日偽統治者廢除保甲制,實行區叮制,以昌邑屯為中心,劃為市屬的一個行政區,沿用昌邑屯名為區名,稱昌邑區。初轄維昌路以東,松花江鐵路橋以西,江灣路以北,新地號以南之區域。

  1945年改稱昌邑區公所。1946年2月建昌邑區民主政府。1948年3月吉林市解放後,改稱昌邑區人民政府。1949年7月改為昌邑區公所。1951年8月撤銷昌邑區公所,設置第一區人民政府。1953年撤銷朝陽區,將文廟、恰春裡、車站街全部、民主街一部分(民主街這一部分是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開闢的吉林商埠地,方圓9平方公里)劃歸第一區管轄。1955年將第一區仍恢復為昌邑區。此後,專名“昌邑”二字始終沒變。1958年將通天區所轄大東門、民生路兩街道劃歸昌邑區。昌邑區所轄站前、民主兩街道劃歸鐵路公社。1964年哈達灣區劃歸昌邑區,形成現轄區域,同時將九站街道、沙河子公社的三道嶺子、七家子、虹園亦劃入,旋又劃歸市郊區。

昌邑區中部為吉林市交通樞紐,吉林火車站、市內公共汽車站、長途汽車站由此輻射四方,除吉林大街拓寬外,老街路多數窄而不直,錯落排列。以長沙路、蘭州街為中心的東市場,各類商店及服務網點密集,攤床櫛比,為市區繁華商業區之一。西北部為工業區,南部為文化區。有兒童公園,古蹟文廟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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