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县与昌邑区

昌邑县与昌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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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吉林省地名地情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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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邑区为吉林市辖区,在吉林市区中部,北和东与龙潭区隔江相望,南至吉林大桥与船营区相连,西依烟台山,松花江从南、东、北三面环流,形成自然区界,呈琵琶形街区式聚落。吉沈、吉长和吉图三条铁路以吉林火车站为交汇点,形成不规整的弯曲T字形,由中部和北部穿过,将全区分割为三块。

  吉林市昌邑区的名称渊源于山东省的昌邑县。据山东《昌邑县志》载:昌邑县“北濒大海(渤海莱州湾),南绕潍河……土狭而府,役繁而重,田半为执役者所侵夺,田去税存,征输日迫。”1691年(清康熙三十年),“秋蝗又生,春饥有流民。”“四十二年霪雨害禾,四十三年大饥,子女鬻贩人相食,白骨枕籍大疫……少壮者望风而投,老弱者垂手待毙。”

  又据《东北地史讲义》载:“1744年(清乾隆、九年),直、鲁、豫各省大旱,清政府允饥民出关。”由于灾多而频,加之“乾隆之季,清廷禁令渐弛……因满人不娴农商两业,势不能不籍汉人以通有无,谋植也。”“关外旗人、庄主,他们需要招徕更多劳力,地方官也希望助民开垦,增加税入”,因而有大量饥民“闯关东”谋生。在这种情况下,从山东昌邑县徐家官庄、下西营庄、李家都庄等地来的饥民逃荒至此。据徐、孙、李三姓宗谱考,清乾隆年间,徐韶、孙自范、李景顺三户各一支,携儿女,手提肩担,逃荒至吉林,聚居在城东这块尚无人烟的地方。他们搭起茅草屋安家,作旗人佃户垦殖。在他们的先行牵引下,昌邑县的乡里相继来投,人户渐增。昌邑屯是清乾隆九年后形成的,距吉林城东2.5公里。到19世纪中叶,昌邑屯已成为城东郊诸屯落中最大的聚落。因为多是山东省昌邑县人,建聚落者为纪念家乡,故称此地为昌邑屯。

  1936年成立吉林市时,日伪统治者废除保甲制,实行区叮制,以昌邑屯为中心,划为市属的一个行政区,沿用昌邑屯名为区名,称昌邑区。初辖维昌路以东,松花江铁路桥以西,江湾路以北,新地号以南之区域。

  1945年改称昌邑区公所。1946年2月建昌邑区民主政府。1948年3月吉林市解放后,改称昌邑区人民政府。1949年7月改为昌邑区公所。1951年8月撤销昌邑区公所,设置第一区人民政府。1953年撤销朝阳区,将文庙、恰春里、车站街全部、民主街一部分(民主街这一部分是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开辟的吉林商埠地,方圆9平方公里)划归第一区管辖。1955年将第一区仍恢复为昌邑区。此后,专名“昌邑”二字始终没变。1958年将通天区所辖大东门、民生路两街道划归昌邑区。昌邑区所辖站前、民主两街道划归铁路公社。1964年哈达湾区划归昌邑区,形成现辖区域,同时将九站街道、沙河子公社的三道岭子、七家子、虹园亦划入,旋又划归市郊区。

昌邑区中部为吉林市交通枢纽,吉林火车站、市内公共汽车站、长途汽车站由此辐射四方,除吉林大街拓宽外,老街路多数窄而不直,错落排列。以长沙路、兰州街为中心的东市场,各类商店及服务网点密集,摊床栉比,为市区繁华商业区之一。西北部为工业区,南部为文化区。有儿童公园,古迹文庙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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