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規:丈夫在外所欠的這3種款項,妻子是不用共同償還的!

隨著農民經濟條件的好轉,農戶與農戶之間的金錢往來也就變得越來越頻繁,互相之間借錢、合夥做生意等等都變成了比較常見的現象。然而,一旦涉及到金錢,事情就會變得複雜,借錢不歸還的事情也時有發生。據悉,在一些家庭當中,往往會出現丈夫借錢妻子不知情的情況,而一旦出現這樣情況,妻子也會成為共同欠債的人,進而影響幸福生活。

可能有人會有疑問,為啥丈夫借的錢,妻子怎麼也成了共同債務人了呢?原來,這是因為我國的法律所致,法律規定,只要是夫妻存續關係期間發生的債務,債主都可以要求夫妻一塊兒償還,這是為了保障債主的利益不受到侵害。

婚姻法新規:丈夫在外所欠的這3種款項,妻子是不用共同償還的!

毫無疑問,如果丈夫在外面借了錢,妻子也要一起償還的話,那對妻子來說則是不公平的。根據婚姻法的新規定,如果丈夫在外面欠了這3種錢的,妻子是可以不用償還的,在這點上,農民朋友們是需要了解的。

第一:丈夫在外吸毒或者賭博所欠的錢,妻子不用償還

現如今,有不少農民沉迷於賭博,整天就知道打牌,也不外出打工賺錢。大家都知道,一旦染上了賭博或毒品是很難戒掉的,所以,不少人為了賭博贏錢,最後導致自己傾家蕩產甚至還欠了一屁股外債。那麼,對於這部分的外債,妻子是需要償還的嗎?

顯然,如果妻子也一起償還的話,對妻子則是不太公平的,所以,法律規定,丈夫因吸毒或者賭博所欠的錢,妻子是可以不用償還的。

第二:虛假的債務,妻子不用償還

社會之大,無奇不有。現如今,一些採取違法手段侵吞夫妻共同財產的事情變得越來越常見的,在農村也是時有發生。舉個例子,有的丈夫與第三方合夥,一起寫了很多虛假的借條,然後第三方的“債主”要求夫妻償還欠款,如果妻子不知情,就會無緣無故償還這筆根本就不存在的欠款。如果在償還欠款之後,夫妻離婚的話,那麼妻子不僅得不到任何的財產分割,還會欠一屁股債,顯然,法律對這樣的現象是命令禁止的,只要妻子能夠證明這些債務是虛假的,那麼就可以不用再償還這筆錢。

第三:夫妻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而且債權人知道這個約定還借錢給丈夫的

一些夫妻在婚姻生活中會約定夫妻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也就是說夫妻雙方的財產不共有,都歸屬個人所有。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人借錢給丈夫,那麼,就不能再要求妻子承擔還款責任。否則,就是對妻子的不公平,法律也是不允許的。

對於這三種欠款,夫妻雙方的另一方均不會承擔還款責任,對此,農民直言:還是這樣比較公平。對此,你又是怎麼看待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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