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老兄,結婚17年也休想做“甩手掌櫃”

從談戀愛到婚後17年,鎮江的一對夫婦感情一直甜如蜜。老公周某眼瞅著乖巧的女兒漸漸變成了大姑娘,心裡好生喜歡。於是,漸漸地在家裡做起了“甩手掌櫃”。開始,妻子許某不吱聲,後來,妻子提意見還不時受到老公的肢體“教育”。妻子許某一怒之下,不僅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還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好在鎮江市開發區的法官林麗俊不僅懂法,也很懂人情,沒有一判了之。

細心的法官林麗俊瞭解到,周某和許某於2000年登記結婚,婚後兩人感情一直較好。但從2017年開始,老公周某見乖巧的女兒長大了,覺得自己可以享享福了。於是,一改大事小事與老婆溝通溝通、商量著辦的態度,開始自說自話,或者啥也不管,做起甩手掌櫃,更不像談戀愛時那樣對老婆體貼關心了。矛盾由此而生。

於是,開庭前林法官約雙方談話,準備緩和一下兩人的情緒。不料,在現場,妻子許某的情緒不僅沒有緩和,反而向法官提出了新要求——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原因是她和丈夫爭吵時,丈夫周某常常“出手”。

林法官瞭解情況後,嚴肅地批評了周某。庭審當天,林麗俊法官充分聽取了雙方意見後,再次進行了條分縷析地調解,指出了丈夫周某做“甩手掌櫃”是癥結所在。

周某終於醒悟,當庭表示,向老婆許某出具保證書,今後一定和她好好過日子,遇事多溝通,堅決不當“甩手掌櫃”了,請求老婆許某給自己一次彌補的機會。許某也因顧念家庭和孩子,表示同意和好,並撤銷了人身安全令的申請。

周某和許某倆在庭審結束後,牽手離開了。(句容新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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