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皋縣政府在通報中稱,6月11日,陝西漢水電力實業(集團)責任有限公司所使用的分包單位四川廣安智豐公司勞務人員,在未安排工作的情況下,在其承建的嵐皋110千伏變電站第二電源工程工地,自行乘坐用於施工臨時運送材料的索道吊籃下山,發生墜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嵐皋縣公安機關對施工方的項目現場負責人邸某、安全員喬某、帶班班長張某、施工人員李某及監理孫某等5名涉案人員予以刑事拘留。
昨日,國網安質部初步調查後認為,事故暴露出基建隊伍12項配套措施落實不到位、現場兩級管理仍然形同虛設,建設管理、施工、監理單位現場安全管控不力和分包單位人員嚴重違規等問題。目前,地方政府已成立事故調查組,正在開展事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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