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禁銷、禁放煙花爆竹“令”將下 市民有好的建議趕快提

據瞭解,通告中禁放的區域為,市區京臺高速以東,南外環以北、沱河路以西、新汴河以南;全市所有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等交通樞紐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學校(含幼兒園)、敬(養)老院、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文化館、商場、影劇院,景區、林地、公園、綠地、苗圃,房屋室內及其公共走廊、樓梯、屋頂、陽臺、窗口和黨政機關辦公場所等範圍內,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禁放的時間為全年全時段。

同時,對於非法運輸、經營、存儲燃放煙花爆竹的;燃放煙花爆竹,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不聽勸阻,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予以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現階段為徵求意見階段,針對這一通告,市民可通過撥打電話0557-3662149、0557-3662235或者發送郵件:[email protected],兩種方式提供意見、建議。

拂曉新聞網--皖北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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