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不留後患是分手最該考慮的事

流言——不留後患是分手最該考慮的事

曾看見過一條新聞,一個男人把分了手的前女友告上法庭,要求歸還戀愛時的各種花費共計2788.5元,其中一部手機1659.5元,剩下的是手機話費和衣服鞋子等,金額竟然精確到了5毛,也真夠可以的。男人說他對女人很真心,女人卻腳踩兩船一直在騙他,分手後他越想越咽不下這口氣,於是一紙訴狀要求前女友返還不當得利。結果是,一審判決駁回了他的訴求,他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對於這樣的鬧劇,顯得這男人有點不大氣,畢竟金額不是很大,大度點也就一笑而過了,跟這種女人絕對是早分早好,要怪就怪自己眼瞎,他這麼做,多半還是因為感情受了騙慪不過,不是真的心疼那些錢。其實,這女人也就是個貪小便宜的人,花男人的這些錢也談不上多拜金,衣服鞋子都是一百來塊的,可人家都二審上訴到中院了,可見對她有多恨,把錢還了少個恨自己的人,心裡踏實點不好麼。

愛情這東西,分分合合很正常,能夠看得開的,這都不叫事兒,就當吃一塹長一智,碰到心胸不寬廣看不開的,各種鬧劇就會上演,甚至發生極端事件,而極端事件的受害人基本都是女人,本來,男人真要和女人動手,有幾個女人會是對手。所以,怎麼分手才能不留“後患”,是女人最應該考慮的事,而不是急於擺脫,心理不健全的人臉上不會印標籤,小心為上,別給自己找麻煩。

流言——不留後患是分手最該考慮的事

不說做人要厚道,畢竟這是素質問題,戀愛本就是自由的,不想談了沒關係,千萬別把人傷太深,兔子急了還會咬人,分手的理由,真心沒必要太尖酸刻薄,淡化到性格不合就行了,不要拿別的男人跟他比,男人都受不了這種羞辱,而且不管有沒有第三者,都別說是因為愛上了別人,這理由是最徹底的,但也是最傷人的,極端事件幾乎都是因為這個原因才發生,就算真的有別人,分手前也悠著點,這樣對三個人都好。

談分手也是件技術活,男人本來心情很糟的時候不談,打擊太大容易走極端,沒必要急在一時半會兒。地點不對的時候不談,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的地方,適合談戀愛不適合談分手,分手還是去人多的公共場所,包括提了分手以後,男人哀求見最後一面,也必須得公共場所。想好了肯定要分手,不可能有轉圜的餘地,那就別心軟答應不分,過幾天又要分,飛上天再掉地上的感覺會很差。

男人談戀愛肯定是要花錢的,吃吃喝喝外加小禮物小驚喜的,不然怎麼打動女人呢,所以說談感情傷錢,但一個好女人,或者說是過太平日子的女人,在和男人沒到八字有一撇的時候,不會大手大腳去花男人的錢,拿人的手短這道理不難懂。如果分手的時候男人提出讓還錢,那就趕緊還給他,就算他不提自己也要提,他不要是另外一回事,沒了感情確實也只剩下談錢,能夠兩清是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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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不留後患是分手最該考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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