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深夜被害,丈夫貪心得來的玉件,讓凶徒浮出水面

老婆深夜被害,丈夫貪心得來的玉件,讓兇徒浮出水面

故事:老婆深夜被害,丈夫貪心得來的玉件,讓兇徒浮出水面

原名:真假犯人

民國年間,在我們縣城,人們提到“夜裡歡,”都會談之色變。這個詞,本來是戲稱那些晝夜顛倒之人的,但這個夜裡歡,則是不折不扣的嗜血惡徒,如同躲藏在黑夜裡的一頭兇獸,毫無人性。逢到落單者,無論男女,會無差別將對方殺死,死者俱是被割斷脖子之後,大腿上的肉也剔得乾乾淨淨。警署雖然早就立案偵查,但大半年過去,根本沒什麼頭緒,唯一確定的就是,此人三十五歲左右,身材矮小。

徐華負責這個要案,這大半年來,被上司罵了個狗血淋頭,最後被限定年底破案,不然就換人。徐華每月俸祿有五十大洋,加上零零總總的外快收入,超過三百塊,乃是個肥缺,豈能拱手讓人?

一日,有個地痞拜訪,是個新晉身的頭目,他帶來個盒子,口口聲聲說是孝敬夫人的,徐華打開匣子,裡面是一面玉佩,色澤溫潤,觸之冰涼,渾身通透沒有瑕點,價值不菲。這個地痞說道:“小弟我剛坐上當家的位置,手下們等著徐爺賞口飯吃,小小玩意兒,不成敬意。”

徐華當然笑納了,這地痞目的已達到,轉身就要告辭。

徐華也是急病亂折騰,喊住他,吩咐留意一下那個夜裡歡。地痞拍胸脯保證,一旦有什麼蛛絲馬跡,定然會來報信。

徐華揮手,讓他去了。

晃眼一月,無甚進展,這個叫肖老三的地痞又來進貢,徐華隨口問及此事,肖老三搖頭說道:“市面上的兄弟都出動了,打聽不到這廝的下落。”

徐華管轄的幾條街道,都沒有什麼好消息,聽了肖老三這麼說,馬臉拉得更長了。心裡盤算著,等到冬月,若還無進度,就是拼了性命出去,散盡家財,也得保住自己的職務。

本來還想去瑤仙樓,喝點葷酒,但徐華受過西式教育,對自己的夫人忠心不二,於是免了。臨散場時,肖老三言之鑿鑿,這夜裡歡的案子包在自己身上。

老婆深夜被害,丈夫貪心得來的玉件,讓兇徒浮出水面

過了五天,肖老三急急來訪,說兄弟們在夜裡逮到一人,正在行兇,手法極似夜裡歡,被害者也遭割脖,大腿上的肉剔得慘不忍睹。

徐華聞得喜訊,帶人來到肖老三的堂口。但見一人被捆得嚴實,折騰得不成人樣,迷迷糊糊,聽到腳步聲,馬上說道:“諸位老爺,停手停手,別打了,我就是夜裡歡。”

肖老三笑得像一朵花,對徐華點頭哈腰,道:“徐爺,你看,他都承認了。”

徐華上下打量此人,簡單問了幾個問題,這人答得驢頭不照馬嘴,徐華氣不打一處來,哼道:“老三,你消遣我不成,他哪裡是什麼夜裡歡。”

肖老三一示眼色,手下們都退了出去,然後附耳道:“徐爺,兄弟我這不是替您著急麼,現在他都承認自己是夜裡歡了,只要徐爺您把主要環節交待清楚,這廝記住了,到時不會露出什麼馬腳。”

徐華皺眉道:“若此人被槍斃後,那正主兒又跳出來怎麼辦?”

肖老三諂笑道:“我的爺,到時那真的不就成假的了?咱就說,這人只是尊崇夜裡歡,繼而假扮,以博眾人眼罷了,兄弟我原來在洛陽時,有個刀客,也是殺人不眨眼,綽號金刀俠,一時名聲鵲起,連賣肉屠豬的粗漢,也以金刀俠自詡。”

徐華良久不語,踱來踱去,最後,將手裡的菸頭一摔,喊道:“來人,把這個喪盡天良的夜裡歡綁到警署。”

這人實則也是個街面上混的痞子,替罪羊一隻,被肖老三以全家性命威脅,又施酷刑,變著法子折磨,不得不承認自己就是夜裡歡,又因為徐華交待了諸多事宜,是以審訊時,雖細點有時記得不甚清楚,上司雖有疑問,迫於多方壓力,卻不點破,讓這混子替正主兒捱了槍子。

縣民們被矇在鼓裡,紛紛讚揚徐華是狄公在世,於是放了警惕,又敢夜裡出門了。

到了年關,也沒見那夜裡歡再度作案,徐華心裡猜忖,“許是這雜種在別處犯了事,被打死了也說不定。”很快忘了此事。

次年開春,上元節,整個城關張燈結綵,敲鑼打鼓,手藝人扮作各路神仙,各施絕活,吸引著人們的目光。街上行人如織,比肩接踵。

老婆深夜被害,丈夫貪心得來的玉件,讓兇徒浮出水面

徐夫人身著裘氅,陪著幾位縣署公職要人的夫人們賞花燈,徐華因有公事,辦畢後,回家已是四更天,見夫人還未歸來,忽地心生不安,搖了電話給上司,那上司的二姨太早就回去了。

徐華大衣都來不及換,奔出家門。

……

徐夫人的屍體,被發現的時候,已涼透了,死狀可怖,跟夜裡歡的作案手法一模一樣。猶讓人嘆惜的是,徐夫人她就躺在距家不足五十丈的一個陰暗巷道里。

一時軒然大波,縣民都嚷嚷,夜裡歡怎麼又出現了?最後,還是通過肖老三送給徐華的那方美玉,查到了夜裡歡的行蹤。這廝交代,那夜,車伕拉著徐夫人,到了巷口時,車杆突然斷了,徐夫人險些栽下,不過還是給了車費,車伕千恩萬謝的走了。夜裡歡歹念又起,尾隨徐夫人至巷子中間,揮起了刀,後發現徐夫人身上還有塊玉佩,本來從不貪財的夜裡歡,也不知錯搭了哪根筋,把這玉佩順走。

後來,這玉佩被扒手竊去,輾轉回到了肖老三手裡,那扒手對夜裡歡面熟,乃是一個綢緞莊的東家,此案才結。

當然,徐華無論如何都不肯承認,此人是夜裡歡。雖然整個縣城都說之前的那個挨槍子的是假貨,是徐華為了保住職位,炮製的冤案罷了。

再後來,縣署換了個當家人,發覺徐華瀆職嚴重,撤其公務,一番審問,徐華道出實情。

這時,距第一個夜裡歡被槍斃,已過了三載。

水落石出,縣民並沒有太大震驚,畢竟連隔壁縣都已經傳遍了,徐華為了保職,將自己的太太推進了火坑。裝糊塗的,只是上面的人。

此事也被記於縣誌裡,頗為詳細,編纂者定然是想讓閱讀之人心有所畏,莫因為私利,而讓他人蒙了不白之冤,到時害人害己。然而到了現在,問起民國出生的老年人,都說不知此事。就是知道了又怎樣,不過茶餘飯後一道談資而已,有能力主導這類悲劇發生的老爺們,是從來不讀這種東西的,聽都不要聽。

(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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