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改革步入“深改”阶段!6月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再增5类

从2017年开始,各地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连出重拳,招投标改革的政策也层出不穷:放开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招标的限制、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招投标改革步入“深改”阶段!6月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再增5类

2018年,招投标改革正式步入“深改”阶段,3月印发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对原来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进行了发范围的修改和调整。而6月6日,在3月调整的基础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再增加了5类,包括铁路、公路、管道、城市轨道交通等。

在两次调整之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是什么?对建筑行业有哪些影响?我们一起来看看。

两次调整之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是什么?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五)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对建筑行业有哪些影响?

招投标改革是简政放权、淡化行政审批的一部分,和“资质改革”一样,都是为了促进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不管是资质改革还是招投标改革,最终目的都是让市场起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有关部门的角色扮演向服务监管转变。而两次调整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是为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

未来几年注定是建筑行业风起云涌的几年,在当前的改革力度之下,整个建筑行业的格局必将改变!

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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