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能源安全的重新定义

近年来,能源安全这个词逐渐进入到大众视野,那到底什么是能源安全呢?能源安全概念具备一定的主体性和动态性,不同行为主体基于不同立场,在不同时间段对能源安全的界定不尽相同。能源安全概念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爆发的两次石油危机中,它的初始要义是防止石油供应中断,确保进口国石油供给安全。国际能源署(IEA)的定义也是以进口国“可承受的价格提供不间断的能源供应”为中心的。

新时期,能源安全的重新定义

随着社会经济与能源行业的不断发展,能源安全定义被逐渐丰富。莫尔(Maull,1984年)按功能差别把能源安全概念分为能源的经济安全(供给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使用安全),前者是国家能源安全的基本目标,是“量”的概念,后者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高级目标,是“质”的概念,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耶金(Yergin,2006年)按能源消费国和出口国区分不同主体,认为能源消费国的能源安全是在可承担的价格下,充足能源供给的可获得性;对能源出口国来说是保证政府财政收入的出口市场“需求安全”。

综合化定义是能源安全概念的发展趋势。亚太能源研究中心(APERC)提出的能源安全4A定义颇具代表性:1)能源资源的可利用性(Availability),包括能源的储量、开采技术、经济价值和储采比等客观因素影响能源是否可利用;2)能源资源的可获得性(Accessibility),包括能源地缘政治、运输通道安全、基础设施和劳动力水平等影响因素能否阻碍能源的可获得;3)环境的可接受能力(Acceptability),能源使用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否阻碍环境的可持续;4)能源投资成本的承受能力(Affordability),涉及能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成本,消费者是否可承担能源商品价格。

新世纪的能源安全概念凸显鲜明的环保与经济性特征。索瓦库尔(Sovacool,2011年)等认为能源安全是一个关系到如何平等地提供可使用、可负担、可靠、有效、环境友好、适合监督的和社会可接受的能源服务的复杂问题。纳鲁拉(Narula,2014年)提出了可持续能源安全的概念,“以可负担、公平、高效、环境友好的方式提供持续的能源服务”。曼茨(Manz,2013年)等认为气候变化的影响会促进清洁能源技术的转型升级,会促使全球气候安全被收入能源安全的内涵中。综上所述,能源安全概念的内涵不断丰富,综合化趋势明显,综合能源安全应由能源供给安全(来源、价格、通道)、消费安全(数量、结构)、使用安全(平等、环保)、经济安全(能效、经济)组成。(国际石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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