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媽媽」及時瞭解這些孕期用藥原則非常必要!

「孕妈妈」及时了解这些孕期用药原则非常必要!

許多孕婦在懷孕期間都曾面臨過一個兩難的選擇,即:生病了能不能吃藥?生病不吃藥有病情加重的可能;吃藥了又擔心會影響肚子裡小寶寶的生長髮育。孕婦到底是否可以用藥,用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原則呢?

「孕妈妈」及时了解这些孕期用药原则非常必要!

醫生告訴小茜及家人,由於懷孕的特殊狀態,孕媽媽對藥物的代謝發生了改變,藥物也可通過胎盤對胚胎、胎兒產生影響,因而進入了孕期,尤其是孕早期,用藥是有較高風險的。據調查,約有92%的媽媽在孕期用過藥,而其中65%的孕婦竟然是未經醫生處方而自行服藥的,這相當危險。用藥不當貽害無窮,孕媽媽用藥務必謹慎,及時瞭解孕期的用藥原則是非常必要的。

胎兒各系統發育的關鍵時間段是早孕期,一般在胚胎最早的10~15天,對環境和藥品處於“不應期”。如果胚胎挺不過去,就發生生化妊娠或流產,如果胚胎能過關,一般不至於引起出生缺陷。

孕媽媽用藥有以下原則:

  1. 醫生要明確情況:孕媽媽看病就診時一定要告訴醫生自己已懷孕,並告訴醫生自己懷孕的具體孕周。有受孕可能的病人用藥時需按已孕的病人用藥。




  2. 嚴格控制用藥時間及劑量:用藥必須注意孕周,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儘量縮短用藥療程,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


  3. 切忌自選藥物:一定不要自選自用藥物,也不要聽信偏方、秘方以防發生意外。用藥一定在醫生指導下選用對胎兒無害的藥物。


  4. 嚴格按照用藥說明:服用藥物前,看清包裝及說明書上有無“孕婦慎用、忌用、禁用”的字樣。


  5. 權衡已知風險和避免未知風險:已確定有致畸性的藥物要禁用。但如果孕媽媽病情危重,則要權衡利弊和風險後,在醫生指導下謹慎使用。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合用藥,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不用試驗性藥物。


  6. 考慮終止妊娠:孕媽媽誤服確定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藥物後,應找醫生根據自己妊娠時間、用藥劑量及用藥時間長短,結合年齡、胎次等問題綜合考慮是否要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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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兒,我們還要告訴孕媽媽一些孕期明確忌用的藥物。

孕媽媽忌用的西藥:

  1. 任何一種抗癌藥:可導致胎兒畸形,造成四肢短缺、外耳缺損、唇顎裂、腦積水等。


  2. 激素類藥物:孕媽媽在懷孕早期不能應用雌激素和雄性激素,在妊娠14周以前如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可引起死胎、早產等。


  3. 眠爾通及巴比妥類的鎮靜藥物。


  4. 解熱鎮痛藥:阿司匹林、非那西汀可致胎兒骨骼畸形等。


  5. 抗甲狀腺藥:會抑制胎兒甲狀腺的形成而導致先天性克汀病等。


  6. 降血糖藥:如磺脲類藥物,可引起流產、胎兒畸形等。


  7. 大劑量抗瘧藥:如奎寧會引起胎兒視網膜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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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媽忌用的中藥:

  1. 禁用的中藥:峻下逐水藥(巴豆、牽牛、芫花、甘遂、商陸、大戟)、破血逐瘀藥(水蛭、虻蟲、莪術、三稜)、辛香通竅藥(麝香)、大毒藥(水銀、清粉、斑蟊、蟾蜍)。


  2. 慎用的中藥:通經去淤藥(桃仁、蒲黃、五靈脂、沒藥、蘇木、皂角刺、牛膝)、行氣破滯藥(枳實)、辛熱溫裡藥(附子、肉桂、乾薑)、攻下利水藥(大黃、芒硝、冬葵子、木通)。


  3. 選用中成藥應先詳細看清說明書並諮詢醫生,以確保安全。

來源 /生殖中心 徐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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