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聯合漲價!是否涉嫌擾亂市場?

小區業主聯合漲價!是否涉嫌擾亂市場?

最近,房子真是牽動著越來越多人的心,甚至讓人揪心、鬧心。老百姓都嫌房子價格高,吐槽高房價,看著動輒幾萬一平的高房價頭大。但也有些人嫌房價低,嫌自己的房子在賣出時價格不夠高,在出售房子時想賣個更高價。

這不,這兩個地方的業主就想出了高招。

在杭州,某些小區業主在賣房時聯合漲價。這些小區業主內部達成有關本小區“上調二手房價”的共識,並提出比當地的二手房市場價每平方米高出至少1萬元“二手房指導報價”。

在南京,早在4月底,明發濱江新城小區被曝部分業主擬訂了一份《告明發業主同志意見書》,要求從今年5月1日開始,所有業主聯手抬高小區的二手房價格,並規定了不同戶型的“指導報價”。與杭州的情況如出一轍,所謂的“指導報價”要比小區的二手房市場價每平方米高出近萬元。

杭州、南京的部分小區業主組成“價格聯盟”,試圖在賣房時聯合漲價,這是否涉嫌擾亂市場?

正像網友評價的,房價這個東西是由市場決定的,不是你想怎麼樣就能怎麼樣,要是標價5000億一套,那小區里人人都是首富了。還有網友說,業主聯合起來操控房價,而政府一直在穩定房價做努力,這種行為對於敏感的房地產市場來說,是不是在頂風作案?有關部門是否應該查處一下。

對於打算購買的居民來說,當然很氣憤,因為如果打算購買這個小區的二手房,那麼就需要花費更多的購房款,當然不能接受。難怪有人質疑,這是不是炒房客公開炒房、漲價行為?

業主對於項目的增值預期較大,不願意價格下跌,其實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不正常的就是所謂價格聯盟,業主期望通過此類業主群來實現價格的統一,其實根本沒法實現,反而有違規嫌疑。價格是市場決定的,業主本身只可以接受市場的價格,各類所謂價格聯盟,是一種典型的炒房心態。

從法律上來說,目前尚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能夠對業主聯合漲價的行為定性為違法。法律界人士認為,與之相關的法律規範主要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但都是從調控行業或經營者的角度出發,並沒有直接對“消費個體”進行限制。小區的業主顯然不屬於法律規定的經營者或房地產行業從業者。同時,業主出售房屋是行使《物權法》賦予的處分權,業主有權自行確定價格,甚至基於自願組成個體集群確定私有財產價格。業主聯合漲價的行為並不值得提倡。

小區業主聯合漲價!是否涉嫌擾亂市場?

業主聯合漲價這種行為,從深層來說,反映了房子的金融屬性在人們心中已經越來越深。房產之所以複雜,主要是房子有三方面的主要功能混合在一起,即消費、生產和投資。但事實是原油也是如此,它也有這三方面的功能。我們之所以熱衷於談論房價,主要還是跟原油一樣,是被它們的投資功能所吸引,消費、生產就成為經濟的基本面。

過去,房地產市場已經不再是簡單的實體經濟裡的商品房交易市場,而是逐步的演變成了金融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越來越具有虛擬經濟的特質。房地產的魅力——由於地產的地點的唯一性,它也就成為當仁不讓的最佳投資品。房屋已然脫離了其作為生活消費品的本質,而成為了投資品乃至投機品。

小區業主聯合漲價!是否涉嫌擾亂市場?

正像經濟學家韓和元論述的,近年來房地產市場與金融市場相互滲透和結合的愈發緊密房屋的金融屬性或者叫“準金融產品”的特質也日益彰顯。房屋越來越遭到數以萬億計的投機資金的追逐,跟原油一樣,所謂的稀缺性,也就日益成為了那些投機資金進行大肆炒作的有利法寶。這時,房屋的價格自然也不再主要的取決於供給和需求,房屋已然化身為金融市場裡的一個交易標的物,一個被鉅額投機資金所追逐的“金錢寵兒”。

但是,隨著房住不炒的政策落實,隨著樓市調控的升級,房地產正在迴歸其本來的居住本質,將來會逐漸淡化其金融、投機、虛擬性質。目前中國房地產已進入存量市場時代,新房將進入中低速發展階段,未來房地產將由以購為主向購租並舉轉變,由房地產開發向服務運營轉變。據統計,2016年通過租房解決居住問題的人數已超過1億人。

也就是說,將來一定會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讓房子迴歸居住本質,實現大家的住有所居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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