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的扣款:刷交行卡刷走他人中信卡錢款,警方立案銀行調查

詭異的扣款:刷交行卡刷走他人中信卡錢款,警方立案銀行調查

澎湃新聞網 2018年06月05日 10:10

信用卡在自己包裡,包在自己身邊,客戶前來刷交通銀行的信用卡,自己的中信銀行信用卡卻被扣了2500塊錢。

5月30日下午,四川宜賓市長寧縣某駕校工作人員張婷婷(化名)遭遇此蹊蹺事件——客戶陳先生在櫃檯買保險刷交通銀行信用卡後,張婷婷手機短信提示其尾號為8723的中信銀行信用卡被扣2500元。而陳先生稱,他的交行信用卡,至今沒有收到扣款提示短信。

目前,宜賓長寧縣警方已受理張婷婷報案,中國人民銀行、中信銀行均表示已介入調查。

視頻在此 視頻記錄信用卡詭異扣款全過程

駕校老闆的熟人陳先生來櫃檯辦理業務,刷卡支付2500元

陳先生刷卡後,駕校員工張婷婷的銀行卡被扣款2500元

客戶陳先生到店,小陳起身接待。陳先生將一張黑色的信用卡放在櫃檯前的文件夾上。

小陳將黑色信用卡插入刷卡機(拉卡拉)輸入金額,交給陳先生輸密碼。付款憑條打印出來,小陳撕下來交給陳先生簽字確認。張婷婷的手機提示有短信,她看了看手機,吃驚地望了陳先生一眼,雙方有簡短對話,張婷婷繼續低頭看手機,陳先生則收好自己的信用卡離開視頻可見範圍。

小陳拿著寫有客戶名字的憑條和張婷婷繼續核對,張婷婷從座椅上抓過自己的挎包,取出包裡的金黃色信用卡,確認籤購單上的扣款賬號與自己的中信銀行信用卡完全一致。

蹊蹺扣款 客戶刷卡2500,自己被扣2500

據張婷婷回憶,5月30日下午5點半左右,駕校老闆的熟人陳先生前來櫃檯,代辦商業保險業務。文員小陳在得到老闆同意後,取櫃檯“拉卡拉”刷卡機幫陳先生刷卡2500元。“當時我在小陳右手邊,而我裝有信用卡等物品的包則放在我的右手邊。”

刷卡後打印了“POS 籤購單(付款憑條)”,就在陳先生簽字時,張婷婷卻收到手機短信:“您尾號8723的卡片18年05月30日17:40消費人民幣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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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短信,懵了!還對陳先生說,‘怎麼你刷卡會扣我的錢呢?’”張婷婷回憶,陳先生當時回了一句“不會這麼巧合吧”。她困惑地反覆查看短信。旁邊的小陳聽聞此言,也將小票湊過來核對。當時,陳先生拿到小票並取回信用卡,然後離開現場。經反覆核對,張婷婷確認自己當時沒有消費,但信用卡上確有錢被扣。此時,陳先生已離開。

詭異的扣款:刷交行卡刷走他人中信卡錢款,警方立案銀行調查

正準備下班的另兩名同事圍過來核對,確認扣款來自張婷婷的中信銀行信用卡,而張婷婷檢查發現,自己的信用卡確實在包裡放著。好在陳先生是駕校老闆的熟人,被扣的2500元錢進入了駕校賬戶,事實上並沒有造成經濟損失。

第二天,陳先生返回駕校,他稱帶來了同一張交通銀行信用卡,再次刷卡支付了2500元。這一次,張婷婷沒有收到扣款短信,陳先生及時收到了短信。“我實在搞不清楚導致此次詭異扣款的原因。”張婷婷說,此事讓她深為憂慮。

視頻還原 刷客戶黑色卡,扣自己金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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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顯示:陳先生到店後,文員小陳起身接待。陳先生從錢包裡取出信用卡,但沒有立即交給小陳使用,而是打了個電話。陳先生接通電話後沒說多久,將電話交到了小陳手中。小陳接聽電話,陳先生將一張黑色的信用卡放在櫃檯前藍色的文件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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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小陳將黑色信用卡插入刷卡機(拉卡拉)輸入金額,交給陳先生輸密碼。付款憑條打印出來,小陳撕下來交給陳先生簽字確認,此時張婷婷面前的手機提示有短信。張婷婷看了看手機,然後吃驚地望了陳先生一眼,雙方疑似有簡短對話後,張婷婷繼續低頭看手機,而陳先生則收好自己的信用卡離開視頻可見範圍。

小陳拿著寫有客戶名字的憑條和張婷婷繼續核對,發現“POS 籤購單”上的銀行賬號確與張婷婷手機短信提示的信息一致。此時,另兩位同事過來核對,確認無誤。張婷婷從右手邊的座椅上抓過自己的挎包,取出包裡的金黃色信用卡核對,確認籤購單上的扣款賬號與自己的中信銀行信用卡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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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動態 涉事POS機被提取,警方立案調查

中國人民銀行長寧縣支行營業部工作人員稱,接到客戶反映後,人民銀行提取了涉事拉卡拉POS機,並調取了監控視頻,分別向上級人民銀行和拉卡拉公司報告和反饋了情況。“由於可能涉及技術問題,暫時無法作出解釋。”該工作人員表示:通過視頻可確認張女士沒有刷卡,中國人民銀行宜賓市中心支行和拉卡拉公司將聯合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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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雙方 刷卡人陳先生 對方說收到扣款短信,我以為只是巧合

被刷卡人張婷婷 卡沒丟過,6個月前曾在該POS機使用

“我的卡是中信銀行的磁條卡,客戶的卡是交通銀行的芯片卡,我們之前並不認識,怎麼可能客戶刷卡扣我的錢呢?”張婷婷不解,於是向刷卡運營單位和銀行進行了反映,對方確認後臺顯示當時張婷婷確有一筆2500元的交易。

“幸好刷卡的是老闆的熟人,刷卡的店鋪又是我們駕校,要是被刷到別的賬戶上,不就遭了?”在與銀行交涉過程中,張婷婷同意銀行對該卡凍結。

律師分析 不存在“誤刷” 民事、刑事皆有可能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剛就此認為,此事確實比較奇怪,還是第一次遇到。若經公安機關偵查證實系銀行系統出錯的話,事件還僅屬於民事案件;但若有證據證明系他人盜刷張婷婷信用卡的話,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6條、第264條之規定,使用偽造、作廢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將觸犯信用卡詐騙罪;而若是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則構成盜竊罪。

“本案可能存在一方違法人員冒用當事人信用卡的行為,該行為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若刷卡金額達到一定的數額,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行為人須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趙光華律師表示,如果調查確證是銀行或刷卡機運營單位的原因並造成客戶損失的,則相應的責任主體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完善自己的技術設備,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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