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和叶德娴的第三次合作 母子情深 催人泪下

《法内情》是《法外情》的续作,这部电影上映于1988年,由刘德华、叶德娴、周海媚、秦沛、刘兆铭等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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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讲述大律师刘志鹏(刘德华 饰)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她曾经帮一位被控谋生的妓女刘惠兰(叶德娴 饰)打赢官司,但是并不知道她是自己的母亲。刘惠兰被判无罪后,继续重操旧业,但经常被坏蛋警察恶意勒索,一次这个警察发现他儿子是大律师的秘密,故意敲诈她一笔巨款,并且把她当成摇钱树,三番五次来找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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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兰为了自己儿子的前途,一次次被这个坏蛋警察牵着鼻子走,本来他们谈妥,刘惠兰只需付一万块就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但是这个贪得无厌的警察欺人太甚,他将欠条的一字改为十,要求她还十万,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将这个警察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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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杀死警察,刘惠兰被抓进监狱。孤儿院修女玛利亚知悉此事,找刘志鹏再次帮刘惠兰辩护,并告知他刘惠兰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刘志鹏得知真相,想尽办法帮刘惠兰脱罪,甚至不惜毁了自己前途找人做假口供。

刘惠兰知道自己身份卑微,不想连累儿子,她在监牢里自杀,幸好被狱警救下。后来刘志鹏主动认她为母亲,才让她重拾生活的信心。儿子为了帮她,让她做假口供,令她左右为难,她知道这个事情如果败露,将会给儿子事业造成沉痛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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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刘惠兰被控方律师盘问,有点语无伦次,假口供差点被揭穿。最后收买的其他证人突然改了口供,刘律师花钱请人做假口供的事情败露,他将会被吊销执照,还有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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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非常被动,结局却带来意外的惊喜,刘志鹏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陈述,感动了陪审团,刘惠兰被判刑期三年,缓刑五年,母子俩终于团聚。

本片是刘德华和叶德娴第三次饰演母子,他们合作的第一次是在1982年,那时刘德华刚刚从艺员训练班毕业,俩人搭档拍摄电视剧《猎鹰》,这部戏里面他们就是扮演母子。第二次合作是在1985年,俩人搭档在《法外情》里再次饰演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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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和叶德娴因为多次在电影里饰演母子,感情深厚,刘德华拜叶德娴为“干妈”,并且在公众场合以母子相称,可见关系非同一般。

叶德娴在本片里的表演可谓是功底深厚,她将一个有大爱的母亲,一个求死心切的囚犯,一个穷困潦倒的妓女都表现得丝丝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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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里刘惠兰看到儿子功成名是希望,她看到儿子过得好并不想去打扰他的生活;当他被坏蛋警察敲诈勒索她对生活是失望,她不停的想办法筹钱,就是为了摆脱这个人的魔掌控制。最后警察敲诈升级,想要把她当成摇钱树,她不从并以死相逼,可惜这个坏蛋不但不怜悯他,还扬言要对他儿子不利,最终把她推向了绝望的深渊。于是她决定杀掉这个坏蛋警察,为儿子留下一个安宁的空间,这是一个母亲为儿子做的巨大牺牲。她不仅仅只做了这些,为了不给儿子制造麻烦,她选择在监狱里自杀,最后被狱警给救下。她为了儿子劳心劳力,连自己的生命都愿意放弃,足见母爱的伟大。

刘德华在本片的演技也是相当精湛,他将一个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大律师表演得游刃有余,作为一个文质彬彬的律师,他不断巧舌如簧,必要的时候还要上演武行,电影里他和大傻成奎安上演了一场单挑大战,虽然他被吊打、满身是伤,因为其不屈不挠的精神被大傻所感动,最终愿意帮助他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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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德娴在本片有多个场景,表演真实,催人泪下。而刘德华最感人的一场戏,应该是结局一段慷慨呈辞,他讲述了自己是妓女儿子的身份,讲了刘惠兰的生平事迹,并说明了故事的真相,最终因为这段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让结局发生了大转折,陪审团帮了大忙,法官也迫于压力从轻发落,给故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本片是刘德华个人大银幕的第十八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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