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欠錢不還 法院查封名下飛機

劉某與廣東省某航空有限公司發生借貸糾紛,隨後劉某訴至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前海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相應的欠款及利息。判決生效後,被告未在規定內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因此劉某在3月26日向前海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前海法院執行幹警受理該案後,立即通過全國執行系統、深圳鷹眼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採取網絡查詢措施,及時掌握被執行人名下的相關財產信息。4月17日,依照查詢到的財產信息凍結被執行人相關銀行賬戶,查封其名下的車輛,並且對該公司進行工商行政登記鎖定,將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採取納入失信名單以及限制高消費措施。

執行員從被執行人已凍結的賬戶中劃扣79萬元。隨後,至廣州以10694941元為限凍結了被執行人關於Cessna208型飛機的保險賠償金。經過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多方調查以及與當事人的積極溝通,4月27日,執法人員在西安對被執行人所有的並留置於某航空公司維修場內的Cessna208型飛機採取查封措施,並告知管理人對該飛機進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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