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倡导移风易俗,促进我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现就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实施“六个一律免职”的通知》精神,自觉遵守《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的有关规定,不违规操办或参与操办“升学宴”。

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带头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做好重点对象的工作,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各乡镇、县直机关及驻慈各单位要及时对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一次谈话提醒,做好思想工作,严防赈酒风反弹。同时,乡(镇)、村(居)两级组织要积极引导村(居)民规范赈酒行为,自觉遵守《村(社)规民约》。

四、对置党纪政纪于不顾,顶风违纪操办或参与操办“升学宴”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五、对未按规定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单位及领导,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实施责任追究。

六、县纪委监察委、县作风办将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将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3231320 、3234120.

中共慈利县纪委 慈利县监察委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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