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的損失包括哪些?

企業應及時收回應收賬款以彌補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種耗費,保證企業持續經營;對於被拖欠的應收賬款應採取措施,組織催收;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凡符合壞賬條件的,應在取得有關證明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後,作壞賬損失處理。那麼應收賬款的損失包括哪些情況呢?跟著小K一起來看看吧!

應收賬款的損失包括逾期應收賬款的資金成本,附加收賬費用,壞賬損失,這些直接的損失比較顯而易見,另外還有一些間接的損失,比如,企業賒銷時雖然能使企業產生較多的利潤,但是並未真正使企業現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業不得不運用有限的流動資金來墊付各種稅金和費用, 加速了企業的現金流出,主要表現為:

所得稅的支出。應收賬款產生了利潤, 但並未以現金實現, 而交納所得稅必須按時以現金支付。一旦應收賬款無法及時收回時,企業的資金就可能週轉不靈而不得不向銀行借債,借債就要承擔利息費用;如果企業搞“三角債”,拖欠供應商貨款的話,就無法取得購貨的現金折扣,或因為資信的降低而無法獲得較優的購貨優惠,這樣就會增加產品的成本,在價格競爭時處於劣勢。如果同一時間發生多起損失,超出了企業對應收賬款損失最大的承受能力,企業就可能陷入嚴重的財務危機,甚至是破產。

無論企業採取怎樣嚴格的信用政策,只要存在著商業信用行為,壞賬損失的發生都是不可避免的。一般來說,確定壞賬損失的標準主要有兩條:

一是因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遺產清償後,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二是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且有明顯特徵表明無法收回。企業的應收賬款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個條件,均可作為壞賬損失處理。需要注意的是,當企業的應收賬款按照第二個條件已經作為壞賬損失後,並非意味著企業放棄了對該項應收賬款的索取權。實際上,企業仍然擁有繼續收款的法定權利,企業與欠款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不會因為企業已作壞賬處理而解除。既然應收賬款的壞賬損失無法避免,因此,遵循謹慎性原則,對壞賬損失的可能性預先進行估計,並建立彌補壞賬損失的準備制度,即提取壞賬準備金就顯得極為重要。對確實收不回的應收賬款,在取得有關方面的證明並按照規定的程序批准後,列作壞賬損失處理,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3年仍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也列作壞賬損失,衝減壞賬準備金。

企業對於被拖欠的應收賬款應採取措施,組織催收;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凡符合壞賬條件的,應在取得有關證明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後,作壞賬損失處理。那麼應收賬款的損失包括哪些情況呢?跟著小K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流轉稅的支出。應收賬款帶來的銷售收入, 並未實際收到現金,流轉稅是以銷售為計算依據的企業必須按時以現金交納。企業交納的流轉稅如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資源稅以及城市建設稅等, 必然會隨著銷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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