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例冷凍胚胎繼承案,4老人尋代孕最終產子,合法嗎?

國內首例冷凍胚胎繼承案,4老人尋代孕最終產子,合法嗎?

剛出生的甜甜,圖中還有甜甜外婆和奶奶

5年前,一對小夫妻突然遇車禍不幸離世,遺留給這個世界只有4枚受精胚胎,小夫妻兩的4位老人一直在國內外尋求代孕的合法途徑和方法,如今,最終產子。

這一起曾經引起廣泛討論的案例如今有了一個令人欣喜的結果,合情合理。但是,是否合法呢?

先回顧一下整個新聞事件吧!

江蘇宜興沈傑、劉曦都是家中的獨生孩子。2013年3月20日,一場車禍奪走了二人的生命。車禍發生時,小夫妻兩遺留有4枚體外受精胚胎,被冷凍在攝氏零下196度的液氮罐裡。為了讓這枚胚胎變成一個活生生的孩子,為兩家人“留一個後”,4位失獨老人請律師打官司、尋找各種代孕機構,想盡了一切辦法。

根據2001年當時的國家衛生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管理辦法》,對胚胎到底是屬於生命還是屬於物沒有明確規定。後經過4個老人和社會輿論的呼籲,四位老人終於獲得胚胎的監護、處置權。這起案例的披露、報道曾經被輿論評為當年“最有溫度和愛心的新聞”。

甜甜和奶奶、外婆在一起

然而,失獨之痛一直是4位老人難以迴避掉的巨大痛苦和精神折磨。如何將受精胚胎變成一個生命,如何送4枚胚胎出國代孕,如何讓代孕的孩子成功回國等等,這些問題對律師、代孕機構和老人們來說,都是新的嘗試

2017年12月9日,甜甜(化名)被一名28歲的老撾籍代孕媽媽帶到這個世界,淺淺的眉毛,深深的酒窩。目前,孩子健康活潑,四位失獨老人終於有了精神的寄託,也露出了開心的微笑。

國內首例冷凍胚胎繼承案,4老人尋代孕最終產子,合法嗎?

代孕在中國內地是否合法,我們又如何面對這一倫理、法律的共同難題?

在不孕不育的父母和整個家庭來看,代孕無異於是絕境逢生,是一個家庭最重要的需求,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是部分人群的最強烈需求。孕育和和代孕技術已經於上個世紀70年代被攻破,早就可以好好地造福於人類。然而,從方式上來說,商業代孕是目前最為主流的方式,法律卻難以跟上時代的步伐,權責不清問題表現得十分嚴重。

技術進步是導致人類社會倫理變革的重要變量,代孕問題在中國所表現出來的倫理困境,當然也是世界所面臨的困境。

比如代孕過程中,代孕媽媽和委託人之間的權責如何確定?按照人類親情發展的規律,代孕媽媽本來就和孩子“母子連心”,孩子生下來以後,代孕媽媽當然最容和孩子產生濃烈的感情,也可能長時間難以割捨對孩子感情,拒絕交付孩子。不僅如此,孩子假如降生後被發現有重大疾病、殘疾,委託人如果藉此拒絕接受,這裡的權責如何界定和劃分?

再如,代孕嬰兒與代孕媽媽的關係是怎樣的,有什麼難題?從倫理上來講,他們彼此是否有知情權。還有,代孕媽媽如果職業化,部分代孕母親多次代孕,避免血親混亂的難題又如何面對和處理。此外,目前的代孕都是大多是商業化操作,中介的權責如何界定?

當前的代孕需求量巨大,與法律衝突的代孕都轉向了“地下”,除了增加委託代孕者的成本,提升代孕市場價格之外,恐怕不會有其他實質性的效果。

因此,在代孕這個早已存在而且重大的問題上,從“非法”到“合法”,國家有關部門和決策者不能只是考量輿論呼聲,而需要針對一連串的倫理法律議題進行調研,組織各方面的專家進行辯論。有一點無疑是要確定的:我們既要考慮新政策與我們原有法律體系的兼容度,又必須要具備可執行性。

但願,代孕適應社會和時代的發展,在合情合理的同時也儘快合法化。

國內首例冷凍胚胎繼承案,4老人尋代孕最終產子,合法嗎?

  • 1、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文字、法律不是不講人情的判決、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上層建築、法律是保護你我權益的有力武器。這份判決充分說明了這點;

  • 2、很佩服主審法官的法律功底和勇氣,這樣判決全國首例,可以說是開創了類似案件今後的審理思路,具有風向標的指導意義;

  • 3、這份判決之外的代孕問題現在在中國是灰色地帶。

    代孕在中國有著龐大的市場,僅僅靠堵只會增加地下代孕市場的繁榮,疏堵結合、制定合理的健全的代孕機制才是解決這一矛盾的根本方法!


各位讀者,你遇到過的情況嗎?快在留言區評論和我們互動吧。

常在江湖走,懂法不用愁。有法律問題,找吳波律師

遭遇法律難題,請聯繫我們蘇博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

國內首例冷凍胚胎繼承案,4老人尋代孕最終產子,合法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