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卷刃的“军刀”——记井陉县法院执行局军转干警陈岗文

永不卷刃的“军刀”——记井陉县法院执行局军转干警陈岗文

永不卷刃的“军刀”——记井陉县法院执行局军转干警陈岗文

(李忠勇 胡芳毅)井陉县法院执行局军队转业干警陈岗文自转业到法院工作18年来,始终保持军人的作风,像一把永不卷刃的“军刀”,退役不褪色,转行不失志,学习刻苦努力,说话干脆利落,工作雷厉风行,顽强拼搏,取得了突出成绩,赢得单位领导、同事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十佳执行员等荣誉称号,最近又被推选为县优秀军转干部。

勤奋好学 迅速由外行变内行

2000年10月,陈岗文由部队正营职转业安置到井陉法院,首先安排在告申庭当“普通一兵”,负责立案及法律咨询工作。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工作第一天就遇到了难题,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该学什么,更不用说接受当事人的法律咨询了,按他本人的话说,连起诉、上诉、反诉、抗诉、申诉都不知道是什么。他知道,精湛的业务知识是干好各项工作的保障。于是,就暗下决心,努力学习,尽快适应胜任本职工作。下午下班后,他找到庭长说:“你别回家吃饭了,我请客,但你必须答应先教我。”庭长就从什么是告申庭,什么叫立案,如何审查立案等最基础的知识讲起,他用笔记本认真记录,庭长很是感动,说:“陈岗文,就凭你这种精神,没有干不好的工作”。吃完饭后回到宿舍,他又向同宿舍的同事请教,学到深夜才睡觉。第二天凌晨,又早早起床,顾不上吃早饭,一头钻进书本和案卷中。按照当时院领导的要求,军转干警必须在一年内熟悉本职工作,而他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基本胜任了本职工作。这多年来,他不论是从事立案工作还是法警和执行工作,都干一行,爱一行,成为业务骨干和内行。

爱岗敬业 坚持依法公正办案

执行工作就是兑现公正,不能让判决成为一纸空文。努力使每一个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得到公平、公正,始终是陈岗文的最高追求。但凡是移交到执行庭的案件都是疑难案件。因此,他对每一起案件都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迎难而上,不惜磨薄嘴,跑细腿,熬红眼,也要把“硬骨头”啃下来,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杜某与徐某达成房屋买卖协议,杜某交款后,徐某拒不履行协议,后经法律程序,将涉案房产过户给杜某,但徐某仍拒不腾房,2015年9月29日,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徐某在2015年10月31日前将房屋腾出交付杜某,该案申请执行后由陈岗文主办,经了解,徐某自达成腾房协议后便失去联系,下落不明,属名副其实的“老赖”。该涉案房产仍由徐某的妻子和女儿居住,但其妻子是外地人,语言不同,很难沟通,扬言:如果强制执行便到法院居住或服毒自杀。陈岗文便通过徐某的父亲、姐姐做徐某妻子的工作,又通过徐某原单位保卫科、办公室等工作人员查找徐某的下落,仍无效果,后将徐某的妻子作为协助执行人进行罚款处理,将徐某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又通过诉讼代理人多次做工作,2016年6月27日终于将徐某劝回原籍,果断将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次日便强制腾出涉案房屋,交于申请人杜某,申请人杜某激动地说:“通过这个案件可算理解执行工作的不容易了,你们真是太辛苦了,若不是你们这样敬业努力,我的案子就没戏了。”

一心为民 着力办好涉民生案件

陈岗文在办案中,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舍身处地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解当事人所难,将许多涉民生疑难案件圆满办结。

2013年,该县割子岭村牛某等8位民工到包工头高某承揽的工程工地上打工,高某共欠8名民工14.4万余元工资款,索要无果后,经法院审理做出判决,责令高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工人工资。可高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今年年前进行执行程序。8名民工住在深山,全家就指着这点收入还清外欠,剩余的钱过个好年。可是高某到南方施工,无固定地点和联系方式,多次查找无果,当时正值年底,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为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陈岗文就利用晚上时间加班加点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可以将高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实施联合惩戒,但此项工作在县院操作存在一定难度,陈岗文便跑到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帮忙上网。当高某在南方某地购买飞机票和火车票回家时,均被告知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售票。高某这才意识到欠款不还的严重性,立即给家乡的一个朋友打电话来法院尽快处理了此事。8名农民工拿到工钱后感动地说:“谢谢你们,这下俺们可以放心地过个好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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