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青島宣言(全文)

成員國認為,開展上合組織成員國經濟智庫間合作十分重要。

成員國支持進一步深化金融領域務實合作,研究擴大本幣在貿易和投資中使用的前景。成員國指出,加強金融監管交流,在宏觀審慎管理和金融機構監管等方面進行合作,為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網絡化佈局提供便利的准入安排和公平監管環境具有現實意義。

成員國將加強在上合組織銀聯體、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新開發銀行、絲路基金、中國-歐亞經濟合作基金等本地區現有多邊銀行和金融機構框架下的合作,為本組織合作項目提供融資保障。成員國將繼續研究建立上合組織開發銀行和發展基金(專門賬戶)問題的共同立場。

成員國強調,通過新建和升級國際交通線路中的路段,發展包括高鐵在內的公路和鐵路交通,建設多式聯運物流中心,引進先進創新技術,簡化和協調貨物通關時邊境、海關和檢疫程序,提升自動化建設水平,落實基礎設施合作項目等方式,發展交通、擴大過境運輸潛力和區域交通運輸潛能等領域的多邊合作十分重要。

成員國指出有必要切實落實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別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繼續就制定《上合組織成員國公路發展規劃》開展工作。

成員國支持烏茲別克斯坦關於舉行首次上合組織成員國鐵路部門負責人會晤的倡議,以提升交通通達性和互聯互通。

成員國歡迎上合組織與聯合國亞太經社理事會2017年11月23日在曼谷共同舉辦的“向地區交通互聯互通前行”高級別活動。

成員國歡迎建立上合組織地方領導人論壇,開展地區間合作,注意到關於2018年在俄羅斯聯邦車里雅賓斯克市舉辦論壇首次會議的建議。

成員國指出,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協調旨在上合組織地區推進經濟可持續發展方面合作,擴大投資規模、拓展交通聯繫、提升能源合作、發展農業、促進創新和保障就業的國際、地區、國家發展項目和發展戰略擁有廣闊前景。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重申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肯定各方為共同實施“一帶一路”倡議,包括為促進“一帶一路”和歐亞經濟聯盟對接所做的工作。各方支持利用地區國家、國際組織和多邊合作機制的潛力,在上合組織地區構建廣泛、開放、互利和平等的夥伴關係。

成員國強調,發展並深化互利合作,在包括數字經濟在內的信息和通信技術領域開展知識、信息及先進實踐方法的交流具有重要意義,有利於成員國經濟社會發展。

成員國基於維護上合組織地區生態平衡、恢復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為居民生活和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條件,造福子孫後代,通過了《上合組織成員國環保合作構想》。

成員國高度評價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倡議的、聯合國大會2016年12月21日通過的2018-2028年“水促進可持續發展”國際行動十年的第71/222號決議,並歡迎將於2018年6月20日至22日在杜尚別舉行該主題的高級別國際會議。成員國支持為推動第73屆聯合國大會通過關於旨在實現水資源可持續發展目標與任務中期綜述的決議草案所作的努力。

成員國將在跨境動物疫病防控、農產品准入政策和質量安全、衛生檢疫等領域開展交流與合作,以保障糧食安全。成員國指出有必要在這方面採取包括制定相關合作綱要在內的具體措施。

成員國支持加強創新領域合作,指出成員國就創新領域政策,包括在建立創新生態環境、技術平臺、創新產業群、高科技公司及落實創新合作項目等方面協調立場十分重要。成員國指出,進一步深化在海關、農業、電信、中小微企業等領域的合作十分重要。

成員國將致力於進一步發揮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行聯合體潛力,推動落實金融、高科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能源、投資等領域合作項目。鑑此,成員國歡迎上合組織銀聯體在吸收新成員方面所作努力。(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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