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通報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黨的十九大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持續加大正風肅紀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形成了有效震懾。端午節將至,為加強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將近期我省查處的4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陳繼茂等人公款出國旅遊問題。2017年6月5日至12日,陳繼茂帶領本系統5人考察團在德國和法國考察,除短時間開展業務考察和洽談外,大部分時間都在旅遊觀光,參觀了德國羅馬貝格廣場等多個景點,人均花費公款4.9萬元,由考察團成員在各自單位報銷。此外,考察團從團費中套取4萬元(部分錢款兌成歐元)分給成員考察使用,其中,陳繼茂領取1200歐元。2018年5月,廣東省紀委給予陳繼茂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被收繳。該案涉及其他4人違紀問題,已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移交相關單位查處。

二、廣州市荔灣區人大常委會彩虹街道工委公款購買、發放禮品等問題。2017年8月,荔灣區人大彩虹街道工委專職副主任鄭玲在組織人大代表開展工作視察和交流座談過程中,違規使用公款購買禮品,發放給相關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員等,另鄭玲還超標準、超範圍開支會議費和交通費,共計支出3.34萬元。2018年3月,鄭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被收繳。

三、中山市三鄉鎮違規公款送禮和超標準接待等問題。

2014年至2017年,三鄉鎮黨委、政府多次在公務活動中違規贈送公款購買的禮品,並違規使用高檔酒水進行接待,所產生費用共計102.91萬元轉嫁到鎮屬企業報銷。此外,三鄉鎮黨委、政府還存在長期違規佔用鎮屬企業車輛作為公務用車、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時任鎮黨委書記梁常興和時任黨委副書記、鎮長岑宏開等人還存在違規兼職取酬、違規在鎮屬企業報銷個人費用等問題。2018年3月,梁常興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2017年12月,梁常興受到行政撤職(降為科員)處分,岑宏開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降為科員)處分,其他6名鎮幹部受到相應黨紀政務處分。違紀款被收繳。

四、汕頭市潮陽區河西鎮28名村幹部違規接受宴請並收受紅包問題。2018年1月13日,河西鎮西田村、中田村、南田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林鋒利、趙育儒、林惜才等28名村幹部違規接受西田村某企業負責人進新宅宴請,每人收受2000元紅包。林鋒利還存在其他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2018年3月,林鋒利受到撤銷村黨總支書記職務處分,趙育儒、林惜才等3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24名村幹部受到黨紀處分或組織處理。違紀款被收繳。

上述發生在省屬企業、基層單位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案例,充分表明“四風”問題具有極強的頑固性、複雜性,我們必須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持續發力、久久為功。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廣東代表團的重要講話中強調,“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越到緊要關頭越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讓、見底見效。”全省各級黨組織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紀委最新部署要求,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一個階段一個階段推進,在抓常、抓細、抓長上下狠勁、用硬招、求實效。各級領導幹部要自覺抵制、堅決糾正“四風”,身體力行、以上率下,繃緊紀法弦,守好廉潔線,在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上做“標杆”,在倡導清風良俗上做“頭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監察體制改革後的制度優勢,擴大監督範圍,創新監督手段,抓住重要時間節點,緊盯收送節禮、公款吃喝、公款旅遊等奢靡享樂問題,揪出隱形變異、改頭換面等新表現,著力發現和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突出問題,旗幟鮮明地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特別是對十九大以後仍然有反映、不收手的,要受理一起核查一起,查實一起嚴處一起,處理一起通報一起,不斷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推動黨的作風持續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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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丨曹建民

校對丨華成民

來源丨南粵清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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