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父親的那些事之 “雙搶”的記憶

我和父親的那些事之

雙搶”的記憶

“雙搶”,在我們南方,就是搶收早稻和搶種晚稻。一般都在七月份,有“不栽八一禾”之說。我第一次參加“雙搶”是在1983年的七月放暑假,父親讓我去掙點工分,記得我是2分(我還不是勞動力),父親8分,一個強壯的勞動力10分(有“十分頭”的說法)。有一天,我割稻子的時候,割到了手指頭,血直流,鑽心的痛,哭著回家,父親知道後,在田堘邊採了一些禾鐮草(說是專門用於治被鐮刀割手後出血的)回來,給我敷上,母親用碎布條把我的手指頭包好,漸漸地不太痛了。第二天,生產隊長讓我遞禾件(就是把大人們割好的、又分成一小捆的稻子,遞給踩打穀機的人,讓他們把稻子脫落下來),不小心,手指頭被禾衣牽扯到一下,那個痛哦,比昨天割到手時更痛。還有就是南方水田裡螞蟥很多,雙腳浸泡在有點燙的水裡,不時會癢癢的,開始不知道是螞蟥,癢的不耐煩,提起腳一看,一條黑黑的東西,趴在腳脖上,用手一扯軟軟的,越扯越長,用力一扯這東西是被扯下來了,開始有點痛,但是血卻不停地流,大人們說,這是螞蟥,不要怕,等下血就不流了。後來經過一次,一丘田的水稻脫粒完了,走上田埂,雙腳脖趴滿螞蟥,雙手不知所措地扯,不過都是小螞蟥,所以不會那麼癢,沒有及時發現,這時雙腳血流不止,用水一洗粘糊糊的;一些大人或者調皮的男人會拿螞蟥嚇漂亮的女人,這也許是繁忙“雙搶”中的一種樂趣吧。人生第一個“雙搶”就這樣小心翼翼地熬過去了。

1984年家鄉實行“包產到戶”,從此,每年我都要參加“雙搶”,父親把農事安排的妥妥的,7月初父親會挑選一些稻穗比較飽滿的田塊的稻子,先割起,曬乾,把這樣做出來的米飯盛兩碗,再做三個菜,拿兩個酒杯,些許香紙鞭炮用菜籃擔到那些還沒有割的自己家的水稻田邊,點香、燒紙、放鞭炮,謂之“請五穀神”,祈求“五穀神”保佑來年有更好的收成,請過“五穀神”回來,母親重新把菜熱一遍,再炒幾個菜(一般都是九個菜),一家人坐在一起喝著自己釀的谷酒,吃著噴香的米飯,謂之“吃新米”,年年如此。

等到7月14日,父親就準備著開始割谷(割稻子)了,雖然分了家,但是割谷還是合併起來的。開始是先把我和父母親責任田的稻子割起的,從1985年起,就把大哥家責任田的稻子先割起,因為大哥在供銷社上班,放農忙假有時間限制,為這事,家庭間曾有過爭吵。我家每年的“雙搶”都是在7月15日開始的,父親、我、二哥一直參與“雙搶”始終,母親在家負責做飯、曬穀。經過去年的鍛鍊我再沒有割到過手指頭,但是經常會被螞蟥叮,習慣了也就不怕了,父親告訴我,螞蟥叮你,不要用手扯,要用手拍打,它自然會掉下來的,後來一試,拍打得它捲成一團掉下來了。

家旁邊的田塊割的差不多時,父親就拿出犁、耙等開始耕田準備栽插二季晚稻,當大哥的田把秧都插好,大哥的假期也快滿了,父親就會安排一天時間統一去楊梅灣(朝陽鄉的一個自然村)割谷。由於做十里亭水庫,調整了一部分田在楊梅灣,距離我家4、5華里路,並且都是狹窄的山路。聽父親說要到楊梅灣去割谷,我就害怕的一整晚睡不著覺(想起路又遠、天又熱、肚子又餓,中午還要挑一擔谷回家)。第二天母親4點鐘就起床做飯,父親挨個把我們兄弟三人叫起來,籮筐四擔、畚斗一個、鐮刀四把、打穀機等這些割谷用的傢伙什父親都把它們擺放在大廳裡了。吃完早飯已經5點鐘,大哥、二哥抬著打穀機,我和父親擔著籮筐、畚斗,斗笠(這時沒法戴也不用戴)還有一壺冷開水,一起趁著早晨的涼爽出發了。深一腳淺一腳地走在山路上,迷迷糊糊地到達地點,楊梅灣的田畈已經是熱火朝天,我們父子四人下田開割,這塊田的水已經被父親頭一天放幹了,是為了挑谷回家時,沒有浸水的稻穀會輕點,同時也就沒有螞蟥了。可以打赤腳也可以穿著拖鞋直接下田,早上起得早我們都穿著長衣長褲,割到太陽出來了一會,才顯得有點熱(但穿長衣長褲防太陽曬,回家脫下來後,人也就不會顯得太熱,所以後來“雙搶”時就不穿短褲背心,都是穿長衣長褲),這時,母親挑著稀飯和一些涼開水來了,父子四人把一丘田全部割完,歇下來,父親和哥哥他們輪流抽著旱菸,然後就一起喝稀飯,補充一點能量,喝完稀飯,母親挑著鋼精鍋、碗筷接著就回家做中飯了。我們安裝好打穀機,開始打穀,我遞禾件(割好的分成一小捆的稻子),哥哥兩人打穀,把打穀機踩得震天響,一邊脫粒一邊把稻草放在打穀機邊上的鐮刀割斷(打穀機兩邊插著兩把鐮刀),丟回田裡,父親在打穀機後面的禾桶裡“出谷”,一畚斗一畚斗地把谷裝在籮筐裡,父親趁禾桶裡谷沒有太滿,就把割斷的稻草較均勻地散發到田裡,爛掉的稻草可做肥料(家門口的田會留一部分稻草給牛吃或人鋪床,也把豬、牛欄糞等有機肥挑些倒進田裡增加肥力);一直幹到12點左右才脫粒完,打穀機就暫時放在楊梅灣的親戚家(下次插秧或耘田再抬回家,後來幾年父親會聯繫親戚家,錯開割谷時間,借用親戚家的打穀機,就不用家裡抬去了)。這時候已是驕陽似火,熱浪一陣一陣襲來,又餓又熱,父子四人一人挑著一擔穀子返回,我年齡小,就裝的少點,萬一遇到裝不完,每擔就裝同樣多,二哥會在父親和大哥歇氣時,返回幫我擔一下,就這樣輪流著擔到了家。母親已經做好飯在曬穀場等著我們,放下谷擔,她開始曬穀。我們去家門前面的水庫痛快地洗澡,剛下去,水是熱的,越往下去水越涼爽,澡一洗,人也精神多了。回到家,母親已經把谷曬開,菜也擺上桌,父親習慣地就著酒瓶喝上一大口,兩個哥哥把酒倒在酒杯裡,我喝啤酒,母親在豬欄裡餵豬。那啤酒是早上母親放在家裡用水浸著的,一口喝下去,全身涼爽。母親喂完豬又到曬穀場裡翻曬了一遍穀子,等我們吃飯時,母親才來一起吃飯,年年如此。吃完飯我們三兄弟就午休了,一睡就一下午,父親休息了一會又端起鋤頭去看田水(放水),母親守著谷一怕雞、鴨、鵝、麻雀等來吃穀子,二怕下雨(有時我們正在吃中飯,母親守著穀子,看到天上有烏雲,會邊觀察,邊把穀子推攏,一旦有下雨的跡像,母親馬上用畚斗把穀子裝進籮筐裡,我們慌忙放下筷子趕到曬穀場去把谷挑回家,曬穀場距離我家有百把米遠,為了把谷儘快裝完,母親總是把谷裝在大籮筐裡,一次我挑了一擔谷,把我壓的直不起腰,跌跌撞撞擔到家;父親笑眯眯地說,你能挑這麼重了,稱下幾斤。一稱115斤,我哪裡是挑,簡直是馱回家的,到現在背還有點馱,後來穿上軍裝脖子離開衣領都有點距離)。楊梅灣的稻穀割了,我家的搶收也就完成了,大哥的假期也滿了;搶種就剩下父親、二哥和我。

插秧一般在早晨或者傍晚,傍晚水田的水有點燙,所以早晨是最適合插秧的時間段,新秧苗易於紮根成活,人也輕鬆痛快。父親總是會在頭一天的下午叫我們一起把秧苗扯好;扯秧時我總綁不好秧,父親一遍一遍地教我,秧苗是會綁了,但是不結實,拋遠點就容易散;我們把秧苗挑到家門口的樹蔭底下用柴或者禾稿遮擋著(綁禾稿無論父親教了我多少遍,我都綁不好,到後來慢慢地就綁了個模樣出來,可以說是沒有學會)。第二天一早把秧苗挑到田埂邊,先要把秧苗拋下田;拋秧也有技術,要隔開一段距離拋一個,然後就是下田插秧,父親說一排你先插六株,雙腳騎著兩株,左右各兩株,以後再慢慢地栽多株,“十分頭”的勞動力可以栽七到九株,我一直都是栽六株,頭幾年,要先拉一下划行器(4*5什麼的),我順著格子栽,可到了轉彎就把划行器劃好的所有格子踩亂了,後來父親乾脆不用划行器,自由栽,遇到轉彎向左或向右少栽幾株,彎就轉起來了。父親教會了我栽田(插秧),最難受的也是去楊梅灣栽田(插秧),我最害怕挑擔,一個肩膀挑,沒有多大力氣。不過比搶收輕鬆些,是去的時候挑,返回家是挑著空畚箕(一種裝柴草、秧苗、薯藤等的農家用具)回來的,後來因為天氣熱,父親總是安排在早上5點半、下午4點半出去幹活,避免瞭如火烈日的爆曬,有時候因為這樣的安排,我家的“雙搶”會超過8月1日,“不栽八一禾”的說法,會被我家打破。

每年“雙搶”都重複著相同的繁重勞動,隨著糧食的顆粒歸倉、農田的新一輪返青,我們一家人都被曬黑了,也瘦了。因此每年“雙搶”前母親會給每人殺一隻或者一起殺一隻雞兄弟三人補補身體,父親是不吃雞的,有酒和肥肉就行。

“雙搶”是搶收、搶種,但是在我們家鄉,還有就是搶曬。七月的天氣,經常是“東邊日出西邊雨”,隔條馬路晴雨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生產隊把我家按5戶家庭分到一頭大水牛,也按5戶家庭分到一小塊曬穀場(大概3平方米)。在“雙搶”時,牛、曬穀場要調劑的相當好,牛的調劑父親是安排好的,因為另外4戶人家不會使用耕牛,大部分是父親在安排。難就難在曬穀場的安排上,在這農忙時節,曬穀都是家庭主婦的事,婦女們往往會因為爭曬穀場而爭吵(因為家庭主婦不但要摘菜、做飯、養豬,有的還要砍柴,沒有婆婆的年輕主婦還要帶小孩)主婦們一下安排不過來甚至會大打出手。父親在“雙搶”前就把柴備的足夠的,還用竹篾做了一張篾墊(一種長方形的放在地上攤開就可以曬東西,下雨時,穀子來不及收,就把篾墊兩頭捲起來蓋住穀子,上面用塑料皮遮一下),做了三個團箕(一種圓圓的可以放在房頂上或者用二條凳子擱起來就可以曬東西,下雨時,很方便地就可以端進屋裡),曬穀場輪到我家時就一起曬,沒有輪到我家就只用篾墊、團箕曬,這個時候就是全力以赴把穀子曬乾;遇到長時間的陰雨天,憑母親的為人,就會去找村莊裡的一戶邱姓大戶人家(這戶人家是書香門第,三個兒子都在外面工作,女兒也出嫁了,就老人家一人在家守著五間大房子),讓我家的稻穀放在他家那四間沒有人住的地面上攤開,就不會發燙,穀子一燙就會發芽,發一點芽擔到碾米機去碾出來的米就有點碎,隨著發芽的程度,米會越來越碎,甚至沒有米都是糠,糠養豬好,可是人就沒有的吃了(地方上有一家七口,就一個半勞動力因為搶曬不及時,一年的口糧沒有了,出去討過飯),但我家在父母親的妥善安排下,顆粒歸倉,年年有餘(我家是庫區,吃定銷糧,父親會把利於灌溉的自留地改造成田來種水稻,庫區的公糧全部折金以貨幣形式上交)。除了養豬仔的米以外,父親還會計劃著自己吊(釀)一缸酒。

1990年參加工作後,每年單位都放農忙假,我都會回家和父親一起“雙搶”,不過這個時候的“雙搶”是累且快樂的,至少不是為了生計。直到父親去世那年,母親的責任田分給兩個哥哥種,我再沒有回家參加過“雙搶”,現在的孩子更體驗不到“雙搶”的苦與累。對我來說,從十六歲一直到三十歲的“雙搶”經歷,是刻骨銘心的記憶,父親的智慧,母親的配合,父母親的勤勞和善良,塑造了我的人格和大局觀,使我懂得取捨,也讓我學會了自立與堅強。

(三清山人寫於父親離開我們20週年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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