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观点认为民营企业信用是一种能力信用,即所谓民营企业的信用

有的观点认为民营企业信用是一种能力信用,即所谓民营企业的信用

就是指一种建立在对受信企业在特定的期限内付款或者还款承诺的信任基础上的能力,它是使受信企业无须支付现款,就可以获取商品、服务或者资金的能力(吴敬链,2002)。另有观点认为民营企业信用是一种行为信用,它是价值交换的滞后而产生的赊销活动,是以协议或契约为保障的不同时间间隔下的经济交易行为,由行为产生信用,它更多地加入了社会学概念,表示道德的含义,并常把二者混合起来。还有观点认为民营企业信用是一种产权制度(隐契约),它是财产借贷或者跨时交易活动即财产权利借贷(江春,1999)。李纪建(2001)则指出,民营企业信用是基于交易理性,体现契约精神的一种关于各种财产跨期交易活动的制度规则。魏玮、史耀疆(2002)则认为民营企业信用可以定义为基于各种财产的当期或者跨期交易、维护交易双方利益的制度规则。厉以宁也认为民营企业信用是对交易对方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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