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縣人民政府
關於王 昊等6人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鎮鄉(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縣政府決定:
王 昊任新津縣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天府新區新津岷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
潘 彬任新津縣城鄉規劃管理局副局長;
呂曉雲任新津縣國有資產管理局副局長。
免去:
高欣星的新津縣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天府新區新津岷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覃文明的新津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副局長職務(保留正局級);
都啟斌的新津縣監察局派出四川新津工業園區(新材料產業功能區)監察分局局長職務。
特此通知
新津縣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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