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創新的核心要素、戰略資源,
博士後人才是最具創新創業活力、
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生力軍。
日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佈
2018年度山東省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
(“山東博新計劃”)獲選人員名單,
10名獲選人員中來自青島的佔一半。
哪些人入選,入選者有何待遇?
小創做了一番整理。
獲選人員名單
1 | 李 青 | 山東大學 | 口腔醫學 |
2 | 張少同 | 中國海洋大學 | 海洋科學 |
3 | 高冠東 | 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 | 海洋科學 |
4 | 於維娜 | 山東師範大學 | 工商管理 |
5 | 逄俊傑 | 青島大學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6 | 趙慶新 | 國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7 | 靳繼惠 | 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 | 獸醫學 |
8 | 張兆祥 | 勝利石油管理局 |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
9 | 趙新富 | 山東省科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10 | 劉曉滕 | 南山集團有限公司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入選者待遇
設站單位對“山東博新計劃”獲選人員的資助經費應單獨立賬,專款專用。省裡為獲選人員提供每人兩年40萬元的資助,包括25萬元博士後日常經費和15萬元博士後科研經費資助。資助經費按20萬元/年撥付。
其中,博士後日常經費應全部用於獲選人員的日常生活費用(含工資、獎金、生活補助及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等),設站單位不得提取管理費。日常經費從獲選人員辦理進站手續起按月計發,核發24個月。應由設站單位承擔的社保及住房公積金繳費部分不得從“山東博新計劃”資助經費中列支。
博士後科研經費,開支範圍主要包括:科研必需的儀器設備費、實驗材料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會議費、差旅費、專家諮詢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和勞務費等。除勞務費外,其他開支範圍不限定各項費用的支出額度。用於支付參與研究過程且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如在校研究生)和臨時聘用人員的勞務費支出不得超過資助經費總額的30%。
設站單位應在獲選人員職稱評定、科研工作條件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並在出站留任、支持職業發展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支持獲選人員在站期間開展短期國內外學術交流。
各市和設站單位要做好“山東博新計劃”資助經費的配套投入,對獲選人員在科研經費、住房、津貼補助等方面給予經費支持。
國家為博士後人才發展提供良好環境,
激發青年人才的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小創也希望有更多千里馬競相奔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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