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罕見案例!母親申請撤銷孩子父親監護權!

主播君的話

孩子的母親要求撤銷父親的監護權,這樣的事情你聽說過嗎?對於這樣的案件法院又該如何判決呢?來看看湖北首例由檢察機關支持其他監護人申請撤銷監護權的案件!

全国罕见案例!母亲申请撤销孩子父亲监护权!

01

案件回顧

2017

8月

武漢市黃陂區公安分局接到一起刑事報案,黃陂區外來務工者彭某某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裡,在妻子偶爾外出務工期間,在租的房子裡多次對年僅11歲的女兒小紅實施強姦。

2017

9月

黃陂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彭某某。

2017

11月

黃陂區公安分局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

2018

4.23

黃陂區人民法院當庭判決,判處彭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8

5月初

小紅母親向黃陂區人民檢察院遞交了支持其撤銷彭某某監護權的申請。檢察官在審查後決定支持起訴。

2018

5.17

黃陂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起由檢察機關支持其他監護人申請撤銷監護權的案件,並當庭宣判:撤銷彭某某對孩子的監護權,指定小紅母親為孩子的監護人。

2018

目前

小紅母親已向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檢察院提交了申請書和家庭困難證明。小紅母親帶女兒回到了老家,為女兒找了新學校,自己在學校附近找了工作。

02

湖北首例,檢察機關備受挑戰

作為湖北省首例由檢察機關支持其他監護人申請撤銷監護權的案件,它標誌著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由刑事領域拓展到民事領域,是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又一嘗試。

01

引導偵查

從未接受過任何性知識教育的小紅,在數次受侵害後並未告知母親,直到被母親發現身體的異樣。小紅母親曾質問彭某某,但他矢口否認。在沒拿到切實證據的情況下,小紅母親顧及家庭未採取行動,直到2017年8月,她才向黃陂區公安機關報案。

接到報案後,黃陂區公安分局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聯繫了專注於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黃陂區人民檢察院“惠心·驕陽”工作室,在彭某某拒不認罪的前提下,工作室檢察官進行了引導偵查。

02

量刑建議

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前提下,黃陂區人民檢察院依照刑法第236條第三款規定,對彭某某以強姦罪情節惡劣提起公訴,建議從重處罰。

黃陂區人民法院採納量刑建議,對被告人彭某某強姦案進行了審理。

03

支持撤銷監護權申請

2017年5月初,小紅母親以家庭經濟困難、沒錢請律師、不懂法律為由,向黃陂區人民檢察院遞交了支持其撤銷彭某某監護權的申請。檢察官在審查後決定支持起訴。

可作為湖北省檢察機關首例支持由其他監護人起訴撤銷監護權案,黃陂區人民檢察院如何在支持起訴中發揮作用,無疑是個挑戰。

民法總則規定,監護權是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權利。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然而“撤銷監護權”的相關法律規定,在國內一度有著“殭屍條款”之稱。

早在1986年出臺的“民法通則”,以及2006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裡,均載有撤銷監護權的相關規定。

公開資料顯示,直至2014年6月,福建省仙遊縣榜頭鎮梧店村才出現了全國撤銷父母監護權第一案,由當地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2015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實施。其中規定,監護人有性侵害、遺棄、虐待未成年人等七種情形之一,民政部門等可以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判決撤銷,並指定其他監護人。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朱惠穎介紹:

以往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大都集中在刑事領域,這起由其他監護人起訴撤銷另一監護人監護資格的民事案件,在湖北省是首例。

撤銷監護權,以往都是由居委會或者民政部門起訴的,該案是由其他監護人起訴,全國而言,這種情況下可參考的經驗很少。

朱惠穎介紹,承辦檢察官此後多次與黃陂區人民法院,就民事立案及檢察院支持起訴的程序性問題進行了溝通。

由於檢察機關起訴需要的《民事支持起訴意見書》在省內沒有先例可循,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黃陂區人民檢察院查閱了多部法律條文。

全国罕见案例!母亲申请撤销孩子父亲监护权!

朱慧穎

全国罕见案例!母亲申请撤销孩子父亲监护权!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幫我們瞭解到福建和上海,辦理過由生母、民政部起訴的類似案件,諮詢了做法,鼓勵我們先行先試,在探索中形成經驗,給了我們很大的信心。

“武漢市人民檢察院還就《民事支持起訴意見書》給出了具體建議,包括支持事項、事實及理由、法律依據幾大板塊。”朱惠穎說道。

根據案情,黃陂區人民檢察院援引了“民法總則”第二章第三十六條、民法通則第二章第十六條和第十八條、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三條、《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五條、《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三十三條作為法律依據,形成了《民事支持起訴意見書》,支持小紅母親的申請訴求,順利在黃陂區人民法院立案。

04

幫助申請司法救助

朱惠穎說,小紅母親在起訴前就表示,因為家庭經濟困難,想等案件一宣判就帶孩子返回老家,打工維持家庭生計。

“彭某某被判刑後,家裡就靠小紅母親一人打零工維持,還要撫養兩個孩子上學,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辦案過程中,朱惠穎將這一線索轉給了檢察院控申部門。“控申部門審核後認為她們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及時聯繫她們提供申請材料。”

經承辦檢察官與該院控申部門對接,將根據小紅家庭困難情況,申請實施司法救助。

全国罕见案例!母亲申请撤销孩子父亲监护权!

朱慧穎

目前,小紅母親已向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檢察院提交了申請書和家庭困難證明。小紅母親帶女兒回到了老家,為女兒找了新學校,自己在學校附近找了工作。

作為一手經辦此案的檢察官,朱惠穎表示,此案從刑事案件到民事案件,在探索中極大地拓展了未成人保護的範圍。

03

檢察機關如何加強未成年人保護

如何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這名未檢檢察官以她開通的“惠心·驕陽”直播間為例,“可將動漫、小視頻等用在直播節目中,讓檢察官成為‘主播’‘網紅’分享法律知識,和屏幕前的未成年人進行實時互動,針對家長做好親職教育。”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研究員張雪梅評價,這個案件的探索對完善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支持起訴制度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意義重大。

全国罕见案例!母亲申请撤销孩子父亲监护权!

張雪梅

該案和2017年北京首例檢察機關支持民政局申請撤銷監護權的案件,都是檢察機關對涉及未成年人民事保護工作和對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工作實施檢察監督的有益探索。

她表示,2017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提出檢察機關將大力加強檢察監督,其中重點之一就是強化未成年人檢察監督,強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

張雪梅談到,該案中檢察機關作出支持起訴決定,就是落實相關法律和措施的具體體現,實踐中各地檢察機關對於支持起訴,僅存在於個案的探索,尚未形成具體可操作的制度。該案中,檢察機關建議並支持起訴,對支持起訴制度進行了有益嘗試和探索,為今後檢察系統辦理支持起訴案件提供了可參考的模式。

全国罕见案例!母亲申请撤销孩子父亲监护权!

— End —

來源 | 中國青年報

校審|陳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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