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新政出台 鲁企牵头建言:户用光伏不要被“一刀切”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于5月31日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政规定,2018年暂不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这一被称为“史上最严苛”的新政在光伏产业界激起不小的波澜。

192家光伏企业联名于5日通过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上书国家能源局,表达诉求,希望户用光伏不要被“一刀切”熔断,支持通过降补贴来倒逼行业降温,但建议对安装量酌情放开。

“我们对这次政策调整不是没有预期,但是,没想到会是如此严厉。”7日,本次联名建言的牵头人、山东航禹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磊接受经济导报采访时说。

户用光伏成焦点

作为分布式光伏中的重要形式,户用光伏从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后逐渐蓬勃发展,尤其是2016年开始进入了大规模快速发展的阶段,以每年约40万户的速度快速进入百姓生活,从一个小众行业发展成全民皆知的普惠性行业。———2017年全年的户用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GW,创造产值超过百亿,创造就业超过10万人。

“户用光伏是惠民工程,建议不要纳入指标管控。”参与联名上书的山东中晶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如是表达自己的观点。

参与上书的山东天启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则表示,户用光伏电站安装容量在这个行业里面所占比例微乎其微,但是涉及人员非常广泛,多是农村留守的中老年人,他们一些抗风险能力较低的。新政实施会对这一群体影响较大。

“其实,政府在给企业做‘减法’之前,可以先做‘加法’,比如,可以加快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实现‘隔墙售电’,市场并不缺买家。”他建议。

多地暂停新增项目备案

单纯依靠补贴发展必然不是长久之计,且企业对于此次下调补贴额度并无异议,但这项缺乏缓冲期的政策,还是让企业有些措手不及。

根据新政,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这是否意味着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并不能纳入2018年的国家补贴支持范围?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开工建设,但并未投运的户用光伏如何处置,是否享有优先获取国家补贴指标的权利?”丁文磊疑虑重重。

联名书的诉求就是希望能给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缓冲期:给予2018年6月1日(含)至12月31日(含)期间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国家补贴支持额度;给予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备案的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并网投运缓冲期;区别于其他分布式光伏,并明确2019年户用光伏电站的国家补贴支持范围规模上限,补贴标准与其他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一致等。

行业临重整

其实,对于此次政策调整的目的,三部委在联合发文的通知中明确表述称:鼓励行业快速实现平价上网,促进行业资源走向市场化配置的道路。

“光伏行业发展的基本面是好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但随着光伏发电的迅猛增长,有些地方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光限电问题,光伏补贴压力日益加大,不利于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此次出台文件目的就是适应光伏行业发展实际,促进我国光伏行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为了解企业诉求,6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与光伏行业协会部分企业代表进行座谈,明确了上述态度,并表示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是毫不动摇的。

在他看来,近年来,光伏行业发展迅速,在依赖政府补贴、低成本运转的同时,行业也出现了产能过剩、发展无序的问题。“比如有些扶贫项目就暴露出不少质量问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但是由于标准缺失、施工质量缺乏监管,造成了发展不规范。”

针对这些光伏产业发展中的乱象,蒋永祥认为到了行业重整的时候。这个行业最终还是要实现平价上网和市场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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