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有财产给朋友做保,必须先清楚这些规则——抵押篇

企业融资借款时,为保证债权能够顺利偿还,债权人一般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人保、有物保,也可以二者都有,也可以存在多项担保并存。常见的担保有:抵押、质押、保证等。

抵押,作为担保的最常见的方式之一,对于融资而言属于最常用的一种担保方式,下面重点讲述一下抵押是什么?

用自有财产给朋友做保,必须先清楚这些规则——抵押篇

关于其他的担保方式:如质押、留置、保证担保方式等会在以后的文章中分别详述。

一、抵押的实质:

抵押物不转移占有,如担保的债务到期未履行,债权人有权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二、抵押目的:担保债务按约履行

三、抵押分类:一般抵押、最高额抵押

四、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或权利有哪些?

1、可抵押的不动产:

用自有财产给朋友做保,必须先清楚这些规则——抵押篇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2、可抵押的动产:

用自有财产给朋友做保,必须先清楚这些规则——抵押篇

交通运输工具;

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3、可抵押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抵押权如何才能生效?

1、 必须签订书面抵押担保合同,如果仅仅是口头设定抵押,没用!

2、 特定种类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不办登记——抵押无效!

用自有财产给朋友做保,必须先清楚这些规则——抵押篇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3、 部分种类抵押物进行抵押登记并非生效要件,但具有对抗效力!

用自有财产给朋友做保,必须先清楚这些规则——抵押篇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交通运输工具;

六、流押条款无效: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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