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險送油卡送保養,5家保險公司“籠絡”車主吃下大額罰單

返現金、送油卡、送導航、送保養......大部分車主在投保時,或多或少都收過保險公司的贈送。這些“甜頭”背後,不僅不合法,還可能暗藏消費陷阱。近日,5家保險公司就因為這樣“籠絡”車主,而收到保監局開出的大額罰單。

5家公司被罰17萬元至58萬元

從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來看,從5月23日到~6月1日,重慶保監局先後對5家保險公司開出了罰單,金額在17萬元至58萬元不等。受罰原因大致相同,均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四)項等規定。

比如,在邦財險重慶分公司涉嫌違法一案中,經過調查,2017年,都邦財險重慶分公司採用向投保人贈送加油卡的方式,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對於上述違法行為,按照《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四)項的具體內容為:(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重慶保監局認為,時任都邦財險重慶分公司業務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楊波承擔直接主管責任。重慶保監局決定對都邦財險重慶分公司罰款21萬元,對楊波警告並罰款7萬元。

另一家被處罰的保險公司,也是因為向車主贈送加油卡。2017年6月至7月,天安財險重慶分公司採用向投保人贈送加油卡的方式,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重慶保監局認為,時任天安財險重慶分公司業務管理部副經理(主持工作)王豔對上述違法行為承擔直接主管責任。因此,對於上述違法行為,決定對天安財險重慶分公司罰款18萬元,該局決定對王豔警告並罰款5萬元。

車險花式贈送謹防有“坑”

這些“趴活”,確實對部分價格敏感型客群有很大的誘惑。車險就要到期的程先生最近常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有的說投保商業車險給1千多的油卡,有的說贈送行車記錄儀、車載冰箱、工具箱等,還有的代理人說只要在他那兒買保險就贈送保養”。程先生一點也不排斥密集“轟炸”的推銷電話,他打算把贈品的價值算進去,“誰的價格低,我就買誰的。”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便宜與否並不能與車險的好壞掛鉤。家住花園新村的黃先生就曾被“坑”。前年他想續車險保費,一位保險業務員給出一個低於市場的車險報價,且還有油卡贈送,黃先生在諮詢其他保險公司後,覺得這家的費用最低,就直接交錢投保了。

不料,黃先生遇上了交通事故,需要進行理賠,才發現保險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理賠,事後,他才瞭解到這種以降低保額、減少保險項目換來的低價,贈送油只是噱頭,最終自掏腰包的吃虧還是自己。

“其實,買車險最重要的是消費者要清楚自己所購買的保險內容。”該人士介紹,例如,有的代理給出一個很低的車險報價,消費者就直接交錢什麼也不管,其實這是以降低保額、減少保險項目換來的低價,結果出了事故車主才反應過來,不夠賠了或是保險公司不賠。買車險時至少要知道買什麼保障、保額多少,最好仔細閱讀風險告知函和重點免責事項,做到投保“心中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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