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發出通知:禁止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整改“一刀切”

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發佈關於禁止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整改“一刀切”的通知。

寧夏發出通知:禁止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整改“一刀切”

通知要求,在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寧夏督察期間,自治區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制訂可行方案,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政策配套,注重統籌推進,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對於依法依規取得施工許可的各類建築、道路、市政等工程項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對於其中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針對具體環境問題開展整治,確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實施。對於工程建設項目的正常停工修整,應由施工企業自行安排,不得在督察進班期間要求集中修整。對於非法工程建設項目,以及環境保護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工程建設項目,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治到位。

生活服務業、養殖業、特色產業、工業園區、採石採砂採礦、城市管理等方面,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生態環境部關於禁止環保“一刀切”有關工作要求,避免寧夏一些地方和部門(單位)平時不作為、不擔當,督察時因擔心問責而採取一律停工停業停產的“一刀切”行為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便,給合法企業生產經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寧夏發出通知:禁止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整改“一刀切”

通知要求,要加強工作指導,禁止層層加碼,強化政策統籌,注重輿情引導,加強查處問責,加強對環保“一刀切”問題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査處一起,嚴肅問責,絕不姑息。要把環保“一刀切”作為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問題進行治理,對問題嚴重且造成惡劣影響的,嚴格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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