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山東或將為上課時間“設限”

5月15日,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2018年立法計劃,山東省教育廳官網發佈了

《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小學6小時高中8小時

根據條例,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保證學生必要的睡眠時間。除課外活動外,小學生每天在校集中上課學習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初中學生不得超過七小時,高中學生不得超過八小時。

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各種等級考試

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遵循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各種等級考試以及競賽。

每天體育活動1小時

學校應當組織開展課外體育活動,納入教學計劃,列入作息時間安排,與體育課程內容相銜接,保證學生每天校園體育活動時間不少於一小時。

中小學校應當全面實行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每天上午統一安排不少於二十五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沒有體育課的當天,中小學校應當在下午課後組織學生進行集體體育鍛煉。

學生在學校體育課、體育競賽和課外體育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學校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依法不承擔責任。

體育科目納入學業水平考試

體育科目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範圍。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畢業、獲得學位應當按規定修滿體育課程學分,達到課程標準要求。

建設學校食堂

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建設學校食堂,配齊相關設備。確實沒有條件建設食堂且有就餐需求的學校,應當通過招標方式選擇有資質的集中用餐配送單位,為學生開展送餐服務。

為將條例真正發揮作用,還規定,如果學校削減、擠佔體育和健康教育課時的;未按照規定保證學生在校體育活動時間的;將學校體育場館挪作他用,或者未按照規定向學生免費開放學校體育設施的;未按照規定組織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或者組織測試但測試數據弄虛作假的;將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此外,學生在學校體育課、體育競賽和課外體育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學校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依法不承擔責任。 侵佔、破壞學校體育場館、設備和器材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未按照規定免費或者優惠向學生開放的,由體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一)登錄“山東省政府法制網”省政府法制辦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在線提出意見;

(二)將意見和建議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省府前街1號,郵編:250011,並請在信封上註明“《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徵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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