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米商們注意了!以後只能用“噸”來作為稱重標準!

緬甸大米總會消息:為使緬甸大米稱重單位能夠順應時代變化,緬甸將使用“噸”制,作為緬甸全國統一的大米稱重標準。

日前,在仰光明耶覺薩路(မင္းရဲေက်ာ္စြာလမ္း)工商總會,緬甸大米總會和世界銀行成員國際金融公司(IFC)簽訂合作諒解備忘錄,將對緬甸大米稱重標準做出改變,變為使用國際稱重標準,“噸”制。

緬甸米商們注意了!以後只能用“噸”來作為稱重標準!

按照簽訂的備忘錄,國際金融公司(IFC)的專家學者將和緬甸大米總會的專家學者合作,制定工廠生產的大米標準、米粒標準等,並在重新制定與大米相關的標準之後,督促米廠和出口產品運輸人員遵守新的標準。

據悉,緬甸現行的大米標準是1992年制定的,但是在重量、稱重方面的標準不準確,因此在大米出口的時候,重量經常出現差錯。

一位緬甸米廠的廠長說到:“在國外,都是按照米粒的大小售賣的,而緬甸在出口的時候,都是按照大米的品種售賣的,這和國際上存在著差別。而且在緬甸國內,使用緬籮、緬筐等稱重標準,有的地方是16緬升為一緬籮,有的地方是18緬升為一緬籮,因此,廢除原來的緬籮、緬升的重量標準,使用噸作為全國統一的大米重量標準是十分有益的”。

緬甸米商們注意了!以後只能用“噸”來作為稱重標準!

商務部常務秘書吳多昂敏(ဦးတုိးေအာင္ျမင့္)表示:“緬甸現行的大米稱重標準,給其他國家在購買緬甸大米的時候帶來了很多不便,政府規定一緬籮為46磅,但是在不同的地方,有的地方認為1緬籮為50磅,有的地方認為1緬籮為52磅,現在,將按照國際市場上的標準,實行“噸”制,這樣在進行國際貿易的時候才能更加方便。”

緬甸米商們注意了!以後只能用“噸”來作為稱重標準!

他還表示:和IFC合作制定新的大米稱重標準之後,還要彙報給聯邦政府,政府如果同意的話,還要制定法律正式批准。所以現在還不能確定開始正式實施新的大米標準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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