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最高檢通報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況

「人民日报」最高检通报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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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新聞發佈會。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鄭新儉介紹,去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依法批准逮捕發生在幼兒園的侵害兒童犯罪181人,起訴231人;批准逮捕發生在中小學校園的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81人、起訴39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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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現上升趨勢,其中性侵害和傷害案件佔據較大比例。此外,涉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有增多,大部分未成年人是通過網絡結識不法分子進而被侵害。還出現了利用網絡而非直接接觸猥褻未成年人的新類型案件。未成年人網絡安全問題出現新趨勢,亟待解決。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其特殊性,在辦理這類案件時主要存在發現難、查證難、指控難等問題。”鄭新儉表示,“為破解這些難題,檢察機關與其他政法機關密切配合,對一些疑難重大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機關儘可能全面地收集各種證據,為案件順利訴訟打下基礎。”一些地方檢察機關推動與公安機關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專門辦案組織,全面加強包括未成年人警務、未成年人檢察和未成年人審判在內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設,取得良好效果。

此外,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更重要的是關注未成年被害人的成長。對此,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史衛忠表示,近年來檢察機關加大了對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強調對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要充分考慮未成年人身心特點以及當下和未來發展的客觀需要,給予特殊、優先和及時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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