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如皋定向招收100名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有编有岗!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有关乡村教师补充的政策规定,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

招收乡村教师定向生,

主要是为了给全市乡村学校培养一批

扎根农村、甘于奉献、

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

本土化的乡村教师。

好消息!如皋定向招收100名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有编有岗!

网络配图

梦想成为老师

有志于服务乡村的

如皋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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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乡村

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有关培养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编办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社厅办公室和省编办综合处《关于编制2018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需求计划的通知》(苏教办师〔2018〕2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乡村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安排。经各地教育、人社、机构编制部门上报并确认,我省2018年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总需求2653人,其中本科2468人,五年制专科185人(详见附件1),涉及12个设区市、53个县(市、区)。2018年安排全省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2653人,本科乡村定向师范生分别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和淮阴师范学院等7所院校组织培养,五年制专科乡村定向师范生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培养(见附件2,3)。

二、关于乡村定向师范生招生宣传和信息审核。请有关市、县(市、区)在今年中、高考志愿填报前,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宣传动员有志从事乡村教育工作、符合国家中、高考政策、户籍在本县(市、区)的初、高中毕业生,选择并填报本县(市、区)所对应的有关定向培养院校和专业。请有关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培养院校落实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政策咨询电话畅通(附件5),做好有关政策解答工作。有本科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尽早与当地公安局户籍部门取得联系,在高考录取期间(7月2—5日),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本县(市、区)定向志愿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逐一核对考生户籍并及时反馈。南通地区的五年制专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当地高中阶段招生要求进行。

三、关于乡村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本二批次最低省控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培养层次为五年制专科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当地高中阶段招生提前批次,面试合格,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本科未完成的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转入培养院校相应专业计划,五年制专科未完成的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直接消减,宁缺毋滥。

四、关于乡村定向师范生协议签署。请有关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收到培养院校的乡村定向师范生录取信息后,主动联系被录取的乡村定向师范生,在其入学报到前与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同时《定向就业协议书》中应明确“乡村定向师范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

五、关于乡村定向师范生培养。乡村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院校在乡村定向师范生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乡村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学生相同。

六、关于乡村定向师范生就业。已安排乡村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的县(市、区),要在乡村学校为2016年至2018年录取的学生预留编制和岗位,保证乡村定向师范生毕业后能够正常到岗任教。乡村定向师范生(含五年制专科)就业政策按照苏教师〔2016〕4号文件执行。

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好消息!如皋定向招收100名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有编有岗!

各县(市)、通州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市教育考试院,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和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8〕10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我市五年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关于编制2018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需求计划的通知》(苏教办师〔2018〕2号)要求,经各县(市)、通州区申报,市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决定安排2018年五年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185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培养学校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报考对象

各县(市)、通州区(不包括通州湾示范区户籍、学籍考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教育事业,有志成为一名乡村教师;

2.品行端正,心理素质良好,人际关系融洽;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

4.报考考生必须为中考报名所在县(市)、通州区户籍、学籍,并且在中考报名时所在学校取得学籍2年以上(含2年);

5.报考考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A级,其余指标不低于B级。

6.报考音乐、美术、体育教育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且专业加试成绩在160分以上(含160分)。

四、就业政策

按照“择优录取、协议定向;免收学费、跟踪培养;考核合格、落实就业”的培养原则,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经过5年培养取得专科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后,由生源所在地县(市)、通州区经考核安排至所属乡村小学、幼儿园任教,确保有编有岗,连续服务期不低于5年。

五、志愿填报

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考生须根据户籍、学籍所在地招生计划,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音乐、美术、体育教育3个专业只可以选择一个专业志愿填报,且须填在第一专业志愿。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证体检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考生请勿填报美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志愿。

六、面试组织

所有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考生须参加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资格审查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1.面试时间:2018年6月19日8:30—16:00。

2.面试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3.其它事项: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中考准考证、户口簿。《五年制专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面试方案》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定并在6月5日前公布。

七、录取办法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录取,按照各地招生计划和专业类别,对面试及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1.音乐、体育、美术教育五年制专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录取:在考生符合综合素质评价、体检要求及专业加试成绩合格、面试合格前提下,市教育考试院在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县(市)、通州区为单位,按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择优录取。如中考成绩同分,按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再同分,按中考成绩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再同分,按中考成绩的语文、数学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再同分,按中考成绩的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小学教育(语文、数学、英语)五年制专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录取:在考生符合综合素质评价、体检要求及面试合格前提下,市教育考试院在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县(市)、通州区为单位,按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择优录取。如中考成绩同分,按中考成绩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再同分,小学教育语文、数学、英语教育专业分别按中考成绩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再同分,小学教育数学、英语教育专业按中考成绩的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小学教育语文教育专业按中考成绩的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学前教育五年制专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录取:在考生符合综合素质评价、体检要求及面试合格前提下,市教育考试院在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县(市)、通州区为单位,按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择优录取。如中考成绩同分,按中考成绩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再同分,按中考成绩的语文、数学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再同分,按中考成绩的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协议签订

考生录取后,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组织与考生、考生家长、考生的户籍所在地县(市)、通州区教育、人社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加强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五年制专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要从推动南通基础教育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和健康均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保证师范生生源质量的意义,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宣传力度,要动员思想品德好、文化素质高、基本技能扎实、对教师职业有情感的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从源头上确保我市基础教育师资的培养质量和储备水平。不断完善培养、培训和考核办法,对极少数因品德有问题、学业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在籍定向生,实施淘汰机制,按规定取消其定向培养资格。

附件:2018年南通市五年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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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填报问答

(附如皋拟培养计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有关乡村教师补充的政策规定,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决定于2016年起,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2018年我省仍将继续招收乡村教师定向生。

问:我省为什么要招收乡村教师定向生?

答:我省招收乡村教师定向生,主要是为了给全省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这里所说的乡村学校是指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问:2018年我省安排了多少乡村教师定向生计划?

答:2018年安排全省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2653人,其中本科2468人,五年制专科185人,涉及12个设区市、53个县(市、区)。

(2018年如皋拟安排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100人,其中本科40人,五年制专科60人。具体计划数参照省市招考计划或招考指南。)

问:2018年乡村教师定向生计划有哪些学校参与培养?

答:今年的本科乡村定向师范生分别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和淮阴师范学院等7所院校组织培养,五年制专科乡村定向师范生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培养。

问:乡村教师定向生录取方式如何?

答: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本二批次最低省控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培养层次为五年制专科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当地高中阶段招生提前批次,面试合格,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本科未完成的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转入培养院校相应专业计划,五年制专科未完成的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直接消减,宁缺毋滥。

问:乡村教师定向生如何报考?

答:符合国家中、高考政策、户籍在本县(市、区)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乡村教师定向生,生源以县(市、区)为单位“本县报本县”,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问:乡村教师定向生如何培养?

答:乡村教师定向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院校在乡村定向师范生报到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为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师范教育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的欢迎。

问:乡村教师定向生就业如何安排?

答:乡村教师定向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各县(市、区)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方法计算。各县(市、区)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问:乡村教师定向生收学费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符合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毕业到岗3年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在学期间所缴的学费。学费补偿范围包括以下县(市、区)的乡村学校:徐州贾汪、铜山、丰县、沛县、睢宁、新沂和邳州;淮安淮阴、淮安区、开发区、涟水、洪泽、盱眙和金湖;盐城亭湖、盐都、大丰、响水、滨海、阜宁、射阳、建湖和东台;连云港海州、连云、开发区、赣榆、东海、灌云和灌南;宿迁宿城、宿豫、沭阳、泗阳和泗洪;南通如皋、海安和如东;扬州高邮和宝应;泰州兴化。

问:乡村教师定向生有服务期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生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毕业当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县(市、区)域内乡村学校之间流动。

问:乡村教师定向生如果违约怎么办?

答:乡村教师定向生毕业后未到签订协议的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或未完成服务期限的,需向当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来源|如皋教育发布

校对|章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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