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大出血被“叔叔”抱進醫院良心醫生暗中報警牽出令人髮指罪行

李醫生偷偷撥打了110,一起喪心病狂的侵犯幼女案就此曝光。

案件發生後,蕭山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科的檢察官一邊幫助女孩,另一方面做了一件更有意義的事情。在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的指導下,蕭山檢察院聯合多部門出臺《意見》,明確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受害未成年人時的強制報告義務。

5月29日,該項工作機制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事)例。

最信賴最喜歡的鄰居叔叔

卻犯下令人髮指的罪行

至案發時,女孩小西(化名)還未滿12週歲。她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跟奶奶和大伯一起生活,奶奶年事已高長期臥床,大伯身體殘疾,所以,小西常常和鄰居叔叔在一起。

鄰居楊某某,40多歲,在小區裡開了一家小五金店。從2016年開始,小西頻繁地出入楊叔叔家中,有時一個電話就整晚留宿在叔叔家。

用小西自己的話來說,叔叔很關心她,會給她買喜歡的零食,會帶她出去玩,“生病”了還會陪她去看醫生,他比爸爸媽媽對她還要好。

而實際上,這個禽獸一次又一次侵犯年幼的女孩,最後演變成用安眠藥令小西失去意識後對其實施性虐待,導致其下體撕裂。

案發當天,也不是楊某某第一次帶小西就診,如果那晚李醫生沒有報警,也許楊某某會又一次逍遙法外。

令人痛心的是,第二天小西醒來後,虛弱的她問媽媽的第一句話是“楊叔叔會不會有事”。

母親幾近崩潰,那個禽獸在女兒心中的角色竟然是朋友,或者父輩。

嫌疑人楊某某被以涉嫌強姦猥褻兒童罪訴至法院,目前案件尚在審理中。楊某某這邊的賠償不知何時才能到位,但是小西父母的經濟已經捉襟見肘。

2018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其中有規定“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身體出現傷殘或者心理遭受嚴重創傷,因不能及時獲得有效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對這類未成年人,案件管轄地檢察機關應當給予救助。

承辦檢察官馬上和院裡的案件管理部(控申部門)聯繫司法救助,和小西家人溝通,幫助小西申請法律援助。

“我們感謝那個不辱白衣天使之名的善良醫生,因為如果沒有她,我們不知道兇徒還會傷害小西多久。但同時我們也需要警醒,因為不知道在我們的孩子身邊還隱藏著多少面具下猙獰的嘴臉,也不是每一個遭遇不幸的孩子都能遇見那個救他(她)於水火之中的英雄。”蕭山檢察院的承辦檢察官說。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強制報告制度

4月25日,蕭山人民檢察院聯合區公安分局、大江東公安分局、區衛計局、大江東社會發展局,共同出臺《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

《意見》明確,強制報告是指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強姦、猥褻、虐待、遺棄、拐賣、暴力傷害或工傷、火災、溺水、自殺等非正常傷害、死亡情況時,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報告人民檢察院、衛生主管部門備案記錄。

《意見》規範醫療機構、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衛生主管部門各方的責任義務,建立交流協作機制,包括強制報告聯繫人制度、定期交流制度、聯合培訓制度和強調保密義務和反饋獎勵等內容。

5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檢察機關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事)例》,蕭山檢察院推動建立的“強制報告制度及時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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