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門前三包”區域責任制管理辦法6月1日起實施 各區將選出試點和責任人

《汕頭經濟特區“門前三包”區域責任制管理辦法》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汕頭市首次以政府規章的形式,對“門前三包”進行規範。

汕頭市“門前三包”區域責任制管理辦法6月1日起實施 各區將選出試點和責任人

大家普遍認為,有法可依,就必須嚴格依法執法,加大負面典型在媒體上的曝光,像查酒駕醉駕那樣嚴查和曝光,同時樹立先進典型,讓廣大商戶自覺做好門前三包。

汕頭市“門前三包”區域責任制管理辦法6月1日起實施 各區將選出試點和責任人

市城管局昨晚在華僑公園西側綠地廣場(開放廣場)舉行《汕頭經濟特區“門前三包”區域責任制管理辦法》戶外專場宣傳活動。通過詩歌朗誦、歌舞表演展現城管工作形象,現場還通過宣讀《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門前三包”責任制簽名活動、管理辦法現場諮詢宣傳和抽獎問答等活動,向市民、商戶廣而告之,呼籲大家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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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汕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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